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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生转化

    理解教育主体理论系列之五:教育主体理论的实践应用(2)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2-10-2 点击数:1900

    教学人员主体性发挥不充分的表现及原因

    一、教学人员主体性发挥不充分的表现

    教学人员不能将自己的主体性发挥到必要的程度,主要表现如下:

    1、缺乏目的性,不能自觉地按照教学目标行事。从教师方面看,教学行为依靠内容导向,按教材照本宣科,不能根据学生的实际,合理地处理教材。与教师相仿,缺乏学习目的的学生,要么没有学习动力,不想学习;要么跟着教师走,即老师要自己学习什么就学什么,没有自己的学习计划,更没有达到什么目标的意向,缺乏主动性与自觉性。

    2、没有较强的选择性,对教学手段等不能做必要的选择。在教师方面,主要表现在:使用传统的一成不变的教学方法,不能自觉地对传统与现实的多种教学方法进行比较择优;对陈旧的教学内容与单一的教学途径熟视无睹,缺乏应用的更换意识。在学生方面,不能从自己的情况出发选择必要的学习内容,不能优化自己的学习策略等。

    3、创新意识与能力弱,如不想创新和不懂创新。有的教师习惯于现有的教育与教学模式,较少考虑其不足之处,因而不思改进。有的教师虽想创新,却不知从何下手。与此相应,有些学生的创新意识与能力未得到应有的发展,他们尚处于简单地接受学习的阶段。

    4、自我调节性较弱,对自身言行不能自觉反思,因而不能扬长避短。

    二、教学人员主体性发挥不充分的原因

    概括起来,主要有两种原因:

    一是环境原因,由于教育体制与社会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原因,使得部分师生缺乏自主设计、自主选择与大胆创造的环境。

    二是师生的主观原因。主体化过程不够是主体性发挥不充分的根本的主观原因。因为对于一个没有必要的主体意识与主体能力的人来说,要他表现出较强的目的性,尤其是创造性,实在是他们没有能力充分发挥,非不为也,是不能也。

    总之,教学人员的主体性发挥如何,最终是以学生的发展和教育质量的高下为标准的。因此,尽管教育主体性问题非常复杂,这里不在详述,但处于教育实践中的教学人员,若能在教育主体性问题上做有心人,则是可以不断体会并使自己的主体性趋于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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