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 页 > 理论研究

着力制度创新 大力发展民办教育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5-3-24 点击数:1844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对民办教育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扶持措施。经过30多年的发展,民办教育的重要地位作用充分显现。对于民办教育的重要性和不可替代性,各方面虽已形成高度共识,但在实践层面,许多制约民办教育发展的制度瓶颈始终难以突破,认识与实践严重脱节。在教育供给总体严重不足情况,尽管政策环境尚不完善,民办教育在规模上仍能保持持续发展势头。随着我国教育供求关系从求大于供供求基本平衡供大于求转变,民办教育的发展空间总体上被不断挤压,有的民办学校显得步履维艰。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正处在增速调整、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同时也是我国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攻坚期。两期的叠加,给教育带来了新问题、新挑战。在经济增速趋缓、财政压力增大的背景下,大力发展民办教育,拓宽教育经费渠道,激发教育活力,更好满足各方面对公平、优质、多样教育的需求,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民办教育面临大好机遇,同时也遭遇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迈不开步子。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适应新常态,在战略层面对民办教育定位作出重大调整,对民办教育改革发展作出新的顶层设计,着力突破制约发展的制度瓶颈,为民办学校发展拓展新的空间、注入新的动力,使其肩负起提供优质、多样教育的责任使其在我国教育现代化的进程中发挥新的更大的作用。
  
第一,大胆探索多种形式的办学体制。无论公办教育还是民办教育,都具有公共属性,二者是互补关系,各有优势和不足。只要有利于扩大资源、有利于提高质量、有利于满足多样化需求,完全可以探索公办民办混合、国有民办、民办公助等灵活多样的办学体制。过去,我国在办学体制方面进行过探索,但由于担心出现国有资产流失、乱收费等问题,走了弯路甚至回头路。允许多种形式所有制和办学体制,有利于发挥市场作用,进一步拓展资源,符合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方向正确,关键是要完善监管制度和配套措施。
  
第二,加强分类指导、分类管理。我国有14.8万多所民办教育机构、4000多万民办学校在校生,覆盖从学前到研究生各学段。可以说,民办教育是一个庞大体系,其多样性、复杂性必然导致诉求多元化,只有分类管理,才能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近年来,国家试图在税收优惠、财政扶持、基金奖励等方面,出台支持民办教育的普惠性政策,但长期面临争议、处难产状态,重要原因在于单一政策目标与多样化诉求的矛盾难以调和,充分说明一刀切的政策方案难以适应民办教育发展需求。必须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民办教育的发展需求和面临的实际问题,分别出台政策措施,加强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分类支持。
  
第三,尽快突破教师队伍瓶颈民办学校唯有内涵发展,才能争取新的发展空间。制约内涵发展关键因素是教师。当前,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障待遇明显不如公办教师,有的地区在落户、职称评聘等方面对民办学校教师有诸多限制,超过300多万民办学校教职工对未来缺乏稳定预期,同等条件下倾向于在公办学校从教,无形中加大民办学校选聘教师成本。对此已呼吁多年,一些地方进行了积极探索,但国家制度层面始终悬而未决。当前,社会组织登记制度、养老保险制度、户籍制度正加快推进,应把握契机,下决心把这一问题解决到位,在制度上实现突破。
  
第四,全面落实对非营利性、普惠性民办学校的财政支持。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不仅可以缓解民办学校经费压力,还可起到四两拨千斤作用,吸引更多社会资金进入教育领域,总体上扩大教育资源,最终惠及全社会。通过财政手段,还可以更好地实施宏观管理和调控,引导民办学校按照政府政策意图和方向发展。财政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现阶段要体现针对性、差异性、导向性,重点支持非营利性、普惠性民办学校,加强绩效考核评价,提高经费效益。
  
第五,构建民办学校自我发展、自我约束机制。当前,民办高校自我发展、自我约束机制尚未形成。要引导民办高校确立长远目标,坚持公益性取向,避免追求短期效应。在加大扶持力度的同时,加强监督,规范管理。开展对民办高校的质量评估,改进信息服务。充分运用信息公开、年度审计等手段,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监督,引导民办学校建立健全自我发展、自我约束机制,不断提高社会声誉。
  
总之,我国民办教育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又到了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当前,在全国上下改革共识进一步增强的大好形势下,涉及民办教育的诸多重大改革迎来了窗口期。希望支持民办教育改革发展的力度更大一些、步子迈得更快一些。有国家的支持,有健全的制度保障,有举办者的热情和付出,我国民办教育一定能健康持续发展,为我国建设教育强国和人力资源强国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吉林华侨外国语学院院长)

 

本文共1页 

关闭窗口

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  版权所有 ©2012-2019  沪ICP备13044383号-1

地址:上海市凯旋路30号5号楼  邮箱:shmbjyxh@126.com  

联系人:吉老师 15221330827  邮编:200042

投稿邮箱:13501745136@163.com mbeduxgc@163.com

当前在线人数:9574;累计访问人数:62234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