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锡美
(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中小学教育》2011年第1期。)
[内容摘要]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无论学校数还是在校生数在全国同类学校中所占的比例都很低,随着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实施,这种状况不可能有改变,而且还应注意到的一种现象是,近年来,我国民办中小学呈走弱状况。维持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健康、稳定发展的最佳选择是注重内涵,走特色发展之路;同时需要政府加大对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的公共财政扶持力度。
[关键词]民办中小学 发展状况 未来走向 特色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下简称《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颁布及实施,使民办教育的发展具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民办教育从此进入了有法可依的历史新阶段。然而,由于不同类型、不同学段的民办学校发展具有各自的特殊性,因此,我们需要根据不同学段民办学校的不同特征及社会公众的不同需求,以明确不同学段民办学校的发展方向及发展目标。只有方向清晰、目标明确,民办学校的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才能成为现实。否则,无论政策怎样扶持,民办学校仍然难以持续发展。在此仅结合我国民办中小学发展的特殊情况及国家相关法律的精神,探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未来走向。
一、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发展状况
(一)总体趋势:逐年递减。
为了了解近年来我国义务教育阶段民办教育的整体状况,我们将以2008年的数据为基数,计算这些年来民办学校数、在校生数的增、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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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民办教育未来走向探析.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