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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光明新区公办民办教师交流任教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4-6-6 点击数:3585

    本网讯(深圳商报消息)近日,光明新区举行首批公民办学校教师交流任教启动仪式,正式选派100名公民办学校优秀教师交叉任教一学年。该举措为光明新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一项重点改革项目,旨在通过教师的跨校流动,补齐民办教育短板,促进教育资源的优化和整合。

 

  据介绍,光明新区民办学校中小学在校生达2.28万人,占新区中小学在校生总数的45.6%,占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半数以上。民办教育既是新区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块短板。目前,光明新区民办学校优秀教师流失严重,导致公民办教育差距较大。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光明新区选派优秀的公办学校教师到民办学校任教,促进公、民办学校实现良性互动。同时,把优秀的公办学校教师派往民办学校任教,可以影响带动民办学校教师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能力,进而促进民办学校教学管理、课堂效益和办学水平,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增进社会和谐。

 

  为鼓励教师参与交流任教,光明新区规定,交流任教教师享受派出学校在职干部、教师同等待遇,如原学校工资或待遇有调整,从增不从减;新增加的小学副校长职数和原学校提拔上一级干部,原则上从有交流任职经验的教师中选择;年度考核优秀的交流任教教师回派出学校工作,将安排原岗位或上一级工作岗位。

 

  同时,光明新区每年将拨给受帮扶民办学校资助经费15万元,用于教学教研、教师培训、学校管理指导交流及课本课程开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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