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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决定健全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4-4-30 点击数:3117

本网讯(中国教育报记者 朱振岳)浙江省教育厅日前决定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中小学要组织新教师进行入职宣誓仪式,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校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时,教师应与学校签订师德承诺书。

  为建立健全师德考核机制,浙江省教育厅将把师德建设情况纳入全省教育科学和谐业绩考核重要内容,纳入教育督导范围,纳入区域和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各中小学要把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核心内容,成立师德考核工作小组,每年对教师师德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公示后存入师德考核档案;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当年暂缓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不得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得评先评优,并予以低聘或转岗到其他岗位,执行新聘岗位等级的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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