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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教育局探索完善教师退出机制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4-4-24 点击数:2681

本网讯(本网综合消息)为进一步加强人员管理,健全闵行区教育系统各学校、幼儿园的用人机制和教师退出机制,闵行区教育局2014年将重点对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加强研究,梳理聘用合同的终止条件,制定教师聘用管理意见。近日,由闵行区教育局人保科牵头,召开教师退出机制校(园)长研讨会,对《上海市闵行区教师聘用管理办法(草案)》进行讨论。

  会上,各校、园长从基层实际出发,从教师的职业操守、教学教育、对制度的执行等方面,结合《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文件进行探讨,并对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相应条款进行了讨论。校、园长们普遍认同,对于无法符合教师职业道德标准的行为,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故意不遵守主管部门相应制度的行为,都应当零容忍,应在签订聘用合同时予以注明,如发生相应情况,立即解除合同;对于缺乏教学或班级管理能力,不适应教师岗位的人员,也要建立相应的评价机制及退出通道,为聘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提供方法和依据。

  近年来,为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在岗位设置完成后,闵行区教育局对学校教职工的管理机制持续进行完善。区教育局通过加强宣传、规范教师聘用管理、建立教师适应性评价制度和完善学校聘用合同终止条件等措施,完善教师退出机制,在严把教师入口关的同时,畅通教师退出通道,为促进教师队伍的合理、均衡发展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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