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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民间资本办学对高校来说是“正能量”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4-1-21 点击数:3615

本网讯(中新网消息)1月18日,在南京召开的江苏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江苏省政协委员、南京审计学院副校长张金城表示,民间资本办学从高校角度来说是一个‘正能量’。

  他表示,总体来说,目前高校办学资金比较困难,利用民间资本可以更好地培养人才,利用民间资本在高校资金筹措方面也是一个很好的方向。

  “民间资本办学目前在江苏地区还是不少,包括南京经审学院和南京应天学院进行合作,因为应天学院本身就是民间资本,所以合作一年来还是比较成功”,张金城说。

  江苏是中国教育发达省份之一,“企校合作”是民间资本办学的一种模式。江苏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民盟江苏省委员会集体提案提出,要加强地方立法规范企校合作,建议出台《江苏省职业教育企校合作促进条例》和《江苏省职业教育企校合作促进条例实施办法》,明确企业参与企校合作的方针、原则和操作性强的政策规定及实施细则,使企校双方在合作中实现责、权、利的有机统一。

  提案建议,江苏可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建立互惠机制,变“校企合作”为“企校合作”,调动企业主动参与培养技能型人才的积极性,逐步从学校本位为主转向企业本位为主,构建适合发展需求的以企业为主体的“企校合作”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模式。

  “目前江苏高校,特别是高职院校要培养实用型、应用型人才,从高校本身来说,培养出的人会跟社会脱节,所以选择跟企业合作来培养人才。和企业合作过程中,两者目标不一致,企业是追求利润,高校追求人才培养的质量,两者会产生矛盾,如何把高校和企业有机整合起来,使得它们有一个共同的目标,这是成功合作的前提。”张金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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