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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成立上海高校张江协同创新研究院的通知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3-11-22 点击数:5982

    各高等学校,张江高新区各园区: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和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张江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总体部署,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共同构建张江高新区产学研合作体系,开展改革先行先试,共建人才试验区,推进科技园区与高等院校的协同创新,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合成立上海高校张江协同创新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

    研究院引导上海高校对接国家和上海重大急需,强化产学研协同创新的深度合作,为上海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提供策划、培育、制度设计、政策协调、人才储备、知识产权处置、投融资等服务。研究院通过有效利用张江高新区的创新资源和政策优势,充分发挥部市共建和上海高校知识服务平台优惠政策的作用,更好地服务和促进上海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

    研究院挂靠市教委科技发展中心,实行管委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市教委和张江管委会负责对研究院的工作进行全面指导。

     

    业务联系人:市教委科技发展中心主任  朱安达;联系电话: 13311928128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上海市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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