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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所高校明确:有吸烟酗酒等消费型不良嗜好,取消学费减免资格

作者:abmin     发布时间:2026-9-22 点击数:124

 

本网讯(新京报消息)近日,四川大学学工部发布2026-2027学年本科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明确有吸烟、酗酒、沉迷网络或其他消费型不良嗜好者,取消学费减免资格。记者查询发现,全国已有多所高校把吸烟、酗酒等行为纳入学费减免资格审核。

 

四川大学在通知中提到,学校对全日制在读本科生中因特殊原因导致缴纳学费有困难的学生实行学费减免。申请学费减免的基本条件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节俭。面向对象包括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孤儿;父(母)为一级残疾;学生本人为四级以上残疾;学生本人患重特大疾病,需长期自费治疗,且造成家庭严重负债等。

 

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学费减免资格:违反国家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受到处分者;在提供相关证明或填写相关材料中弄虚作假者;有吸烟、酗酒、沉迷网络或其他消费型不良嗜好者;有其他不符合减免条件的情形。


记者查询发现,四川大学实行该规定已有多年时间。该校早在开展2016-2017学年学费减免相关工作时,就规定有吸烟、酗酒、沉迷网络或其他消费型不良嗜好者,取消学费减免资格。

 

除四川大学外,全国已有多所高校把吸烟、酗酒等行为纳入评定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资格审核条件。

 

长冶医学院9月3日发布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规定生活铺张浪费,有酗酒、沉迷网络游戏等不良嗜好的,学校将中止发放助学金。河套学院9月18日发布修订的国家助学金评选实施办法,提到有吸烟、酗酒、赌博等不良习气者,不得参评国家助学金。

 

此外,四川文理学院9月2日在2026-2027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中提到,挥霍浪费,有抽烟、酗酒、赌博、沉迷网络游戏等行为的,取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资格或降低认定等级。四川农业大学在9月15日发文中,也规定有吸烟、酗酒或赌博等消费型不良嗜好的,原则上不予认定家庭经济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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