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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丙奇:尊师重教,别说的比唱的还好听

作者:abmin     发布时间:2026-9-7 点击数: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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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师重教从来不能只是一个词语、一句口号,更应该成为一套系统坚实的制度保障。”9月4日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教师工作司司长王磊明确提出,维护教师权益、减轻教师负担,关键要做实三项保障:让老师手中有“矩”、心中有“度”、身后有“盾”。通过完善制度指引,让教育惩戒有法可依;精简非教学事务,把时间真正还给课堂;规范涉师投诉处置,为尽责教师澄清正名,对恶意诽谤教师的行为坚决依法追责。

 
       这一部署,精准呼应了202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核心要求。文件明确,要依法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依规积极管教,依法惩处侮辱、诽谤、恶意炒作教师的言行。系列政策释放清晰信号: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既要从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更要以刚性制度为教师正常履职撑腰护航。

 
       政策顶层设计日趋完善,但基层落地仍存在明显落差。当前,维护教师权益、保障教师履职的各类要求,在不少地区仍停留在口头表态、文件转发层面,缺乏细化、刚性、可落地的执行机制。教师管教无边界、履职有顾虑、维权无渠道、事务负担过重的困境长期存在。真正实现“手中有矩、心中有度、身后有盾”,核心在于补齐制度短板,把宏观政策转化为校园治理的常态化规则。

 
       让教师手中有矩,核心是细化惩戒细则,厘清履职边界、明确管教尺度。我国早已出台《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从制度层面赋予教师正当管教、适度惩戒的法定职权。但在校园实践中,惩戒场景、适用尺度、处置流程的细化指引依旧缺失,何为合理管教、何为过度惩戒、何种情况需要担责,没有统一清晰的校园执行标准。模糊的制度边界,直接导致大量教师“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为规避家校争议,索性放弃正当教育职责。
 

        破解这一难题,关键在于制度下沉、规则落地。各地教育部门应指导学校结合办学实际、学生学情,联合教师、学生、家长代表共同研讨,细化贴合本校的教育惩戒实施细则。细则需公开公示、全员知晓,成为家校共同认可的育人标尺与争议判定依据。只要教师的批评教育、适度惩戒符合公开细则、未突破育人底线、不存在人格侮辱,即便引发学生情绪波动,也不应简单归责教师、苛责履职。唯有标尺清晰、边界透明,教育惩戒才能告别“烫手状态”,让教师依规管教有底气、有依据。

 
       让教师心中有度,关键是严控事务进校园、持续为教师减负松绑。长期以来,各类重复填表、繁杂留痕、频繁评比、无序检查等非教学事务,挤占教师大量备课教研、教书育人的核心时间,消耗教师大量精力。落实教师减负政策,必须强化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刚性管理,杜绝各类变相摊派、随意加码,坚决清理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务性负担,真正把宁静还给校园、把时间还给教师,让教师心无旁骛深耕课堂主业。

 
       让教师身后有盾,是保障教师安心履职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当前制度建设最薄弱的环节。当下不少地方简单奉行“凡举报必受理、凡投诉必回应”的处置逻辑,缺乏必要的线索甄别机制。部分不实举报、无理投诉、恶意抹黑,无需事实依据即可启动调查流程,迫使教师反复自证清白、疲于应对纠纷。无端的消耗与未知的风险,进一步加剧了教师履职焦虑,弱化了教师管教底气。

 
       构建完善的教师维权保护机制,需要建立专业化、多元化的涉师投诉甄别处置体系。学校可组建由校领导、师生代表、家长代表及法律、教育专业人士组成的校园法治委员会,参照司法立案审查逻辑,对涉师举报线索开展前置研判、分级处置。对无事实依据、无理纠缠的举报诉求,依规不予受理并做好解释说明;对存在初步事实线索的问题,规范启动调查流程、公开处置进度,做到监督有尺度、处置有章法。

 
       与此同时,学校应常态化配备专职或兼职法律顾问,建立教师法律援助常态化机制。当教师遭遇恶意诽谤、不实抹黑、人身侵权时,由专业法律力量协助维权处置,避免教师个人耗费大量时间、精力应对纠纷诉讼。

 
       需要明确的是,为教师立“盾”绝非纵容教师失范失德,而是区分师德失范与正当履职。对于教师违规从教、师德败坏等问题,必须坚持零容忍、严查处;但对于依规履职、正常管教的教师,必须坚决挡住无端指责、不实举报与恶意抹黑,守住教师合法权益底线。

 
       尊师重教,贵在落实、重在制度。口号式的尊重毫无价值,体系化的制度保障才是根本。唯有以刚性制度立规矩、减负担、护权益,细化履职标尺、严控事务干扰、完善维权机制,彻底破除政策“空转”、表态不落地的治理顽疾,才能真正消解教师履职顾虑,让广大教师安心从教、静心育人、放心尽责,夯实新时代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师资根基。


(熊丙奇教育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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