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5日晚,中南大学研究生院发布情况通报称,近日我校收到相关举报,反映商学院2002届同等学力硕士费某某学位论文涉嫌抄袭。学校已成立调查组,进行全面核查工作。学校始终严守学术底线、维护学术规范,对学术不端行为绝不姑息。

这是对前一天学校值班工作人员回应此事的“纠偏”。据报道,7月24日,中南大学研究生学术不端举报电话值班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上述学位论文学术不端的举报将由学校商学院具体受理,目前暑期暂无具体工作人员对接。暑期结束恢复上班后,会具体受理举报。
值班工作人员的回应迅速引发新的舆情,有评论称,师生有暑假,惩治学术不端无假期。中南大学研究生院发布通报、启动调查,是对舆论的回应。而这也暴露出高校处理学术不端,存在被舆论推着走的问题。对学术不端零容忍,高校应有健全的学术不端治理机制,按规定的调查、处理流程进行,而不能根据舆情反应相机应对。
据报道,被举报的论文系中南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费某某的论文《我国会计准则制定模式研究》。该文系费某某的硕士学位论文,导师为梁某某,完成时间为2002年,硕士电子期刊出版年期为2003年第01期。疑似被抄袭的则是《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年6月刊发的论文《浅议上市公司运用会计准则的几个问题》,作者系赵国忠教授。对比发现,上述费某某2002年的硕士学位论文,与赵国忠教授2001年刊发的论文大段文字完全雷同。
教育部发布的《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规定,高等学校对媒体公开报道、其他学术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主动披露的涉及本校人员的学术不端行为,应当依据职权,主动进行调查处理。据此,高校应该针对媒体的报道,主动启动调查。
而该校研究生院值班工作人员的回应,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把调查学术不端的责任,推给具体学院。这应该由校方负责,要求学院参与、配合。学校应有校级的学术道德(规范)委员会,负责处理学术不端投诉、举报。涉及毕业生学位论文的学术不端举报,要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调查结果,做出是否撤销学位的处理。
二是以放暑假为由,拖延调查、处理。高校放暑假,要保障教师的休假权,这无可厚非,但是,这不影响调查、处理学术不端事件。调查组专家,并不需要到学校上班,就可通过查阅数据库,比对论文,判定是否存在抄袭、抄袭情节的严重程度,再通过线上会议,根据调查专家的意见,形成调查、处理报告。
教育部去年发布的《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要求,高等学校应当明确具体部门,负责受理社会组织、个人对本校教学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及学生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以及上级机关或有关部门移送的线索;根据工作需要和学校实际,设立专门岗位或者指定专人,负责学术不端举报相关事宜的咨询、受理、调查等工作。高等学校在收到学术不端行为线索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受理的意见并通知实名举报人或转来线索的单位,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而该校值班工作人员的回应,给人的感觉是,学校没有明确的应对机制,学校放暑假,调查处理学术不端事件也全部暂停。在回应遭遇舆论质疑后,校方的应对、处理,回到“正轨”,但由于前后的回应不同,也令人担忧,高校应对学术不端举报,存在根据舆情反应选择性“快速反应、积极应对”的问题。
具体而言,针对学校放假,高校也应该有假期如何应对学术不端举报的详细办法。如考虑到专家休假,可适当延长受理、调查、处理时间,明确专家调查、处理形式,将具体调查、处理办法向全校师生和社会公开。学校工作人员也可按照这一调查、处理办法,统一向社会公众回应。
总体看来,我国高校都宣称对学术不端“零容忍”,但调查、处理学术不端,给社会公众的感觉是,还缺乏主动应对的规范机制,带有较强的随意性。虽然根据舆情“相机行动”,可以理解为学校具有灵活性,与舆情互动,但调查、处理学术不端,需要的是刚性而不是灵活性。学校该怎么应对就怎么应对,而不是由舆情推动。
(熊丙奇教育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