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每日经济新闻消息)12月2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三部门近日发布《关于我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提出,经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含大班、中班、小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为不高于700元/生·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除收取保育教育费及规定可收取的代办服务性收费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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