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 页 > 行业动态

河北: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

作者:abmin     发布时间:2025-9-2 点击数:348

 

本网讯(中国教育报消息)日前,河北省发改委和省教育厅联合发文,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行为,明确提出,所有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家长,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

河北明确,服务性收费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完成正常教学任务外,为在校学生提供由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代收费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为方便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在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服务性收费项目包括补办证卡工本费、伙食费、课后服务费、校车费4项;代收费项目包括伙食费、课后服务费2项。

河北规定,所有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家长,并经家长书面同意后实施。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学校和教师在收费过程中必须据实结算,不得牟利,不得侵害学生利益,严禁收取任何形式的回扣。

河北要求,各级教育、发展改革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由省统一制定,实行项目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不得向学生或学生家长收取。未经授权,各地不得以任何名义擅自增设收费项目。学校必须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将收费项目名称、收费标准、服务内容、优惠减免措施、监督电话等内容,通过招生简章、学校网站、公示栏等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统一管理和核算,不得与学费合并收取,支出必须单独核算。服务性收费收入由学校按规定列支,代收费收入必须全额转交服务单位,不得计入学校收入。严禁将相关费用挪作他用,严禁设立“小金库”,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资金。

本文共1页 

关闭窗口

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  版权所有 ©2012-2019  沪ICP备13044383号-1

地址:上海市凯旋路30号5号楼  邮箱:shmbjyxh@126.com  

联系人:吉老师 15221330827  邮编:200042

投稿邮箱:13501745136@163.com mbeduxgc@163.com

当前在线人数:40668;累计访问人数:93182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