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要求,我厅对厅本级民办学校(机构)2024年度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初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向浙江省教育厅反映或举报。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2日—8月18日
举报电话:0571-88008913(传真同号)
电子邮箱:jytghc@zjedu.gov.cn
邮寄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浙江教育大厦2206室。
附件:年检合格学校(机构)名单.docx
浙江省教育厅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