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阙明坤:教育强国建设须协调三大逻辑

作者:abmin     发布时间:2025-7-11 点击数:485

 

编者按: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围绕教育的“三大属性”,以“六大特质”为主要特征、以“八大体系”为基本结构、以正确处理“五个重大关系”为关键要求,推出一系列创新举措,对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作出全面系统部署。为了深入研究落实之策,本刊联合教育强国建设智库联盟,邀请教育领域知名专家展开探讨,形成笔谈文章,希冀引发更多深层次的思考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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阙明坤,浙江大学教育学院研究员、国家高端智库教育学院分中心执行主任,博士生导师    

 

文章出处:李立国,阚阅,蔡三发,刘善槐,赵春阳,阙明坤.《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贯彻落实的逻辑理路与路径策略(笔谈)[J].现代教育管理,2025(4):23-40.     

 

 

   新时代第二次全国教育大会吹响了建设教育强国的号角,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纲要》对教育强国建设作出顶层制度设计、全面系统部署。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纲要》擘画了未来十年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宏伟蓝图,下一步的关键是落实和执行。政策执行是影响公共政策成败的关键。从历史经验来看,现实中许多好的政策在执行过程中效果不佳,在执行目标、执行主体、执行工具等方面存在偏差。有的政策执行甚至出现走样,存在象征式执行、替换性执行、选择性执行。 在教育强国建设过程中,不同利益主体受制度逻辑的影响,基于不同利益考量会作出不同选择,体现出行为惯性,这将直接影响《纲要》的落实成效。制度逻辑指某一领域中稳定存在的制度安排和相应的行动机制,每一种制度场域都有其自身的行动逻辑,不同逻辑强调不同的评价基础,不同行动取向的优先性。所谓制度逻辑,是由法律、政策等正式制度和思想、文化、信念等非正式制度对人的认知行为施加影响的机制,不同制度逻辑诱发和塑造了相应的行为。制度变迁是由占据不同利益的个人和群体之间相互作用而推动和约束的,而不同群体和个人的行为受其所处场域的制度逻辑制约。因此,制度变迁的轨迹和方向取决于参与其中的多重制度逻辑及其相互作用。教育强国建设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过程中,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教育现代化、进行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改革政策共同催生的产物,政府、学校、教师、学生等利益相关者都有各自的制度逻辑,各主体基于自身利益诉求作用于《纲要》的实施。 教育强国建设受到国家战略、教育规律、社会机制等因素的影响,蕴含国家逻辑、教育逻辑、社会逻辑,反映了不同制度逻辑在教育场域中的交织、互动和博弈。鉴于此,贯彻落实《纲要》需要综合协调多重制度逻辑的张力和冲突,在其相互作用中更加深刻认识不同逻辑的作用和影响,从而破解政策执行“最后一公里”的难题。    

  

  一、教育强国建设的国家逻辑:统一领导,战略驱动    

  

国家逻辑强调国家政府在教育强国建设中的决定性作用,注重政治导向、战略驱动,实行统一指挥、层次分明、制度严格、责权明确的科层制。《纲要》突出教育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战略属性,在总体要求中强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全面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要求正确处理支撑国家战略和满足民生需求、培养人才和满足社会需要等关系。《纲要》确定了两个阶段目标,即到2027年教育强国建设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教育布局结构与经济社会和人口高质量发展需求更加契合;到2035年,建成教育强国,教育服务国家战略能力显著跃升。教育强国建设的根本目的在于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支撑,体现了鲜明的国家逻辑,这是党中央基于国家利益和人民立场作出的战略考量。 国家逻辑的特点是坚持行政主导,以公共利益为基准,为人民服务。国家政府是建设教育强国的重要主体,其功能发挥直接推动教育事业发展,政府建设的水平决定教育强国建设的进度。实施《纲要》必须把握国家逻辑,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也是建成教育强国的根本保障。 教育强国建设是一项任务艰巨的系统工程,国家逻辑体现在《纲要》实施的全过程。在领导体制方面,需要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提升依法治教水平和管理水平,推动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立德树人方面,需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改进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大中小学思政课和“大思政课”,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在经费保障方面,需要进一步健全教育战略性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优化支持方式,保证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高于4%。在统筹协调方面,政府部门要做好政策协调、项目统筹,探索逐步扩大免费教育范围,健全学龄人口变化监测预警制度,优化中小学和幼儿园布局,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逐步缩小城乡、区域、校际、群体差距,促进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在府际治理方面,需要有效发挥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协调教育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加快教育强省、教育强市建设,激发各方活力,构建教育科技人才一体统筹推进机制。        


二、教育强国建设的教育逻辑:学生为本,教师为要    

 

教育发展既受一定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因素的影响,又具有自身发展特点和运行规律。建设教育强国,需要正确处理知识学习和全面发展、培养人才和满足社会需要、规范有序和激发活力、扎根中国大地和借鉴国际经验等关系,这凸显了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即教育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每个学生的终身幸福奠基。当前一些区域、学校、班级出现了一些违背教育规律的现象,学生负担太重,对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对此,实施《纲要》需要进一步坚守教育初心,回归教育本源,尊重教育规律,恪守教育逻辑。 在教育逻辑的影响下,落实《纲要》需要解决好若干问题。一是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促进学生幸福成长。应进一步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解决人民群众呼声强烈的问题,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补齐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短板,实施学生体质强健计划,确保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有效控制近视率、肥胖率,守护学生的心理健康。巩固“双减”成效,切实提升课堂教学水平,压减重复性作业,减少考试频次,改变以考代教、以考促学的应试模式,把学生从频繁考试和简单刷题中解放出来。二是提高教师职业地位,提升教师队伍水平。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是建设教育强国的根基和关键,没有教师队伍的高质量发展,教育强国的梦想将缺乏支撑。要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健全教师教育体系,培养优秀中小学教师,支持高校教师提升教学和科研水平。三是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增强学校办学活力。教育强国建设最终还是需要落实至每一所学校、每一个班级和每一名教师。因此,广大学校需要树立正确的人才观、成才观、教育观,坚持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扭转教育功利化倾向,防止和纠正“分数至上”等偏差;要办好各级各类学校,为学生提供多元化成长通道,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都蕴含教育的共同特征,两者应该相互借鉴、融合互补,以职普融通拓宽学生成长成才通道,加快研究型、应用型、技能型高校分类发展;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科学教育,培养学生的科学兴趣和创造力,完善拔尖创新人才发现机制。            


三、教育强国建设的社会逻辑:协同参与,合作开放    

 

教育强国建设的社会逻辑是指在国家意志的引导下,家庭、学校、社会、个人等相关行为主体为了实现教育改革的目标而开展跨领域、跨部门、跨组织协同合作。教育是一种社会活动,与社会生产实践紧密相关,教育系统是社会系统的一部分,建设教育强国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社会逻辑为教育改革创新提供了重要的社会支撑和力量源泉,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教育事业,汇聚全社会办教育的强大合力。 教育改革必须激发社会活力,社会协同力是教育强国的“六大特质”之一,《纲要》对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发展教育作出了部署,体现了教育强国建设的社会逻辑。首先,强化家校社协同育人。国家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建设,调动家庭、街道社区、社会资源单位等各主体的力量,让全社会担负起青少年成长成才的责任,为学生参与文化学习、体育锻炼、艺术活动、劳动教育、科学教育、社会实践、课后服务等提供条件保障。其次,深化产学研合作创新。产学研深度融合是科技创新的关键一招,也是培养创新人才的必由之路。针对当前教育供给侧与需求侧脱节、人才培养的社会适应性有待提升等问题,《纲要》提出,完善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配机制,塑造多元办学、产教融合新形态,优化与区域发展相协调,与产业布局相衔接的职业教育布局,推动校企深度合作,加强国家人才供需对接,打造校企地联合创新平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再次,引导社会力量办学。教育需要来自民间的智慧,离不开社会的参与。在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中社会力量投入较少,面对大国办强教育的经费投入缺口,需要鼓励企业和个人捐赠,缓解国家财政的压力,支持具有教育情怀的社会组织和企业家举办教育,鼓励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支持创办新型研究型大学。


 总之,建设教育强国受到国家逻辑、教育逻辑和社会逻辑的影响,每种逻辑都以不同的机制推动着教育事业的发展。首先,国家逻辑包含了党中央通过实施科教强国战略表达国家意志、实现国家利益的价值意蕴。建设教育强国,必须坚持国家逻辑,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发挥国家总揽全局、宏观决策、举旗定向、协调各方、资源调配作用,为教育强国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其次,教育逻辑坚持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注重教育的公益性、规律性、专业性,强调办好每一所学校,锻造好每一名教师教书育人的能力,培养好每一名学生。恪守教育逻辑就是强调尊重教育的专业性、权威性、规律性,重视教师和学生在教育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强调学校办学治校的自主权利和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再次,社会逻辑指向多元主体互动合作、构建创新网络,发挥社会各界力量在教育事业发展中的作用,激发活力、增强动力、形成合力,侧重教育的开放性、合作性、创新性。教育是全社会共同的事业,毋庸置疑,没有社会的参与,教育事业将难以顺利开展,教育强国的目标也难以实现。 教育强国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多种力量、多重逻辑相互作用的过程,教育强国的“六大特质”就是一个不可分割、内在统一的有机整体。因此,实施《纲要》不能只遵循单一的国家逻辑、教育逻辑或社会逻辑,而是需要三者的有机整合,因为任何一种逻辑都有其局限性。国家逻辑注重自上而下战略驱动,但是如果缺乏基层群众和广大社会组织的支持和参与,教育强国建设将缺乏源头活水。教育逻辑注重维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利益,但是教育发展还必须与国家和社会利益同向同行。社会逻辑注重社会参与和开放活力,追求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新格局,但是教育的政治属性和战略属性决定了国家逻辑和教育逻辑不能缺位。 唯有充分发挥政府、学校、家庭、社会等主体的协同作用,调动利益相关者的资源、积极性和创造活力,提高教育整体治理效能,才能共同推动教育强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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