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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推进中小幼学校特级校长柔性流动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3-10-9 点击数:3151

本网讯(本网综合消息)为进一步发挥优秀校长的示范辐射和引领作用,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教委决定在中小学、幼儿园推进特级校长柔性流动工作,即特级校长在自愿的基础上,到对口合作交流的郊区薄弱学校、农村学校或新建学校工作。2013年,本市首次选派了黄浦、长宁、静安等9名中心城区的新晋特级校长,赴崇明、金山、奉贤等8个郊区的9所学校开展工作。

  为稳步推进特级校长流动工作,市教委印发了《关于推进中小学特级校长流动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特级校长流动的范围对象、流动年限、工作任务、考核管理、工作要求等内容。流动时间一般为2年,每周至少有4个工作日全身心致力于流入校的工作。2年届满后是否继续留任,由城、郊双方区县教育局视需要并结合特级校长个人意愿协商确定。参与流动交流的特级校长的人事关系原则上保留在派出学校,享受派出区同职级校长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享受本市规定的支教人员待遇。

  本次特级校长柔性流动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流动校长具有丰富的办学经验和高度的改革热情。参与流动的特级校长,都具有先进的办学理念、较高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办学经验,能抓住当前基础教育改革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业绩显著,这将有助于他们充分发挥优势,带动流入学校高起点办学。同时,本次特级校长柔性流动是自愿报名,这些特级校长们富有办学热情,主动请缨,奔赴远郊学校工作,致力于为郊区教育事业贡献智慧和力量。二是流动工作重项目、重实践、重实效。2年内,特级校长将通过托管学校、结对共建、带教校长、组建名师工作室等形式,在办学思想、课程建设、课堂教学、师资队伍建设、学校管理、培育文化等方面,运用自己的智慧与经验、学校的力量与资源,积极助推郊区学校的发展,使其改变面貌。流出地和流入地双方区县教育局以协议书形式明确工作目标、项目任务和各方职责,加强过程管理与目标考核,根据特级校长的工作表现与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进行中期评估,流动工作结束实施终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校长评优奖励、业务进修、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三是以特级校长为核心,集聚区域优质资源。本市自2005年实施基础教育区县对口合作交流以来,已经形成了区域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辐射的良好局面。特级校长流动项目将引导区县教育部门以特级校长为核心,进一步集聚区域优质资源,积极有效推进城、郊区县教育合作,努力争取各方对郊区学校工作的支持和帮助,增强郊区学校自我发展的能力。同时,各区县教育局将充分调动特级校长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通过特级校长的引领及其拓展的优质资源,帮助提升郊区学校教育品质,彰显学校办学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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