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一陵(媒体评论员)
6月1日,学前教育法正式实施。学前教育法的颁布实施,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有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人生百年,立于幼学。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起点,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地位。学前教育的高质量发展关系千家万户,不仅是民生保障的重中之重,也是推进教育公平、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必然要求。
幼有所育、学有所教,是全社会的共同期盼。近年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努力,推出一系列举措,不断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推动学前教育取得跨越式发展。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到91.1%,全国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占幼儿园总数的86.2%。绝大多数幼儿都能在收费合理的普惠性幼儿园就读成为现实,幼儿园“小学化”等不规范办园行为得到有效治理。民众的教育幸福感、获得感显著提升。
不过要看到,学前教育城乡、区域发展不均衡,教师队伍不稳定、教育活动“小学化”、保教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也是客观存在。
学前教育立法,在于把党对学前教育的主张转化为国家意志,把一段时间以来发展学前教育的实践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用法治方式破解学前教育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为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贯彻落实学前教育法,关键在于坚持政府主导,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其中,夯实政府投入保障责任是重中之重。近年来,学前教育跨越式发展的一个主要原因,就在于国家财政对学前教育的投入连年保持快速增长,为学前教育高速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达2982.2亿元,是2013年的1.8倍。未来,不管是继续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还是扩充民办普惠性资源,抑或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资助制度,都有赖于政府的稳定投入。尤其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这对财政投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落实这些要求,须夯实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在学前教育规划、投入、监管等方面承担的责任,把“优化教育财政投入支出结构,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确保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占合理比例,保障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等法律要求落到实处,不断健全学前教育投入保障机制。
教育活动“小学化”等不规范办园现象是学前教育发展的另一个突出问题。学前教育法确立了坚持最有利于儿童原则、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促进儿童全面发展等方面的制度安排,并就规范办园划定了法律红线。“禁止组织入园考试或者测试”,有利于保障所有儿童平等的入园机会,不因考试筛选而使部分儿童失去入园资格,促进教育公平。禁止“采用小学化的教育方式或者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开展与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年龄特点不符的活动”,有利于避免儿童过早承受学习压力,守护幼儿健康快乐安全成长,为儿童后续学习奠定良好基础。这些规定突出了对学前儿童的权益保障,充分彰显了“以儿童为中心”的立法理念,为各地规范办园、科学保教提供了指引。未来,落实依法治教、依法办园的理念,要求我们加强对各类幼儿园进行全覆盖日常督查和督导,有效遏制和治理不规范办园行为,切实保障广大幼儿的合法权益。
幼儿的健康快乐成长承载着家庭的希望与民族的未来,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只有政府、家庭、幼儿园等各方明晰权责、同向发力,才能确保法律得到严格贯彻实施,推动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续写普及普惠、安全优质的新篇章。
《光明日报》(2025年06月05日 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