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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办学!一家机构被罚40500元!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12-2 点击数:715

  

本网讯(珠海香洲消息)珠海市香洲区教育局持续围绕隐形变异学科培训及无办学资质违规培训行为,进行重点检查工作。

检查发现,某机构存在无办学许可证开展校外培训、周末违规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培训等违法违规行为。区教育局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机构立即停止违法办学行为,限期退还学员学费,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进行立案调查,现将调查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经查,当事人*然有思文化咨询(珠海)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学科类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招收中学生教授化学课程,并在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以外的场所开展无证办学。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民政或者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审批开展校外培训,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民政或者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责令停止举办、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一)线下培训有专门的培训场所,线上培训有特定的网站或者应用程序;(二)有2名以上培训从业人员;(三)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分工。”区教育局对该机构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肆万零伍佰圆整(¥4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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