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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监督和举报有违规培训行为的民办培训机构?广东省教育厅回应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11-12 点击数:1173

 

本网讯(南方日报消息)11月11日下午3时,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广东省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新闻发布会(直播回顾)。

  会上,广东省教育厅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处长廖开锐介绍,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设置标准》规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民办培训机构,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外公布了本单位的投诉举报方式,包括网站平台、受理邮箱等渠道。公众如有意见建议或者需要监督举报的,可按照属地原则向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投诉和举报。

  以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为例,广东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均对外公布了投诉举报的渠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规定,校外培训机构实行属地管理。

  廖开锐表示,公众如发现有违规培训行为的民办培训机构,请在收集好违规培训的证据资料后,按照培训机构的不同类型以及举报的具体内容,分别向机构所在地的政府职能部门举报。涉及培训机构办学资质、培训行为方面违法违规的,可向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涉及培训机构价格、广告、消防安全等违规情况的,可向相应的主管部门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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