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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面向中小学生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不得使用民宅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11-12 点击数:679

 

本网讯(南方日报消息)11月11日,《广东省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下称《设置标准》)正式印发,并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广东省教育厅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处长廖开锐出席新闻发布会并介绍相关情况。

  据了解,新修订的《设置标准》要求面向中小学生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满足同一时间段教学培训区域的生均占地面积不低于三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同时不得使用居民住宅、医疗卫生用房、车库等不适宜于中小学生开展培训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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