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上海市民办中小学协会标志(LOGO)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更好地展现市民办中小学协会的特色,并提升协会的社会形象、社会认知度及社会影响力,上海市民办中小学协会面向广泛征集协会标志(LOGO)。现将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8日
二、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三、设计要求
(一)作品导向。作品内容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无不良政治导向。
(二)主题明确。LOGO需反映上海基础教育精神特点和上海民办中小学的特色,同时考虑融入协会的宗旨。
(三)简洁美观。设计需简洁大方,具有辨识度和视觉冲击力,以便于不同载体和场景下使用(如印刷、网络以及宣传品等)。
(四)色彩要求。色彩搭配协调,主色调不超过三种颜色,整体色彩应符合协会的形象和定位。
(五)作品介绍。附300字左右的设计理念说明,阐述设计的创意及寓意等。
四、参与方式
(一)除设计方案外,应征投稿者还须提交《上海市民办中小学协会标志(LOGO)征集活动报名表》电子档。
(二)应征投稿者请认真阅读征集要求,于10月18日前将作品电子设计稿以“压缩包”形式报送至协会邮箱:shmbzxxxh@163.com
1.邮件主题:上海市民办中小学协会LOGO应征
2.文件命名:个人姓名+作品名
3.邮件正文:写明投稿人姓名、单位及手机号,并附上《上海市民办中小学协会标志(LOGO)征集活动报名表》以及应征作品。作品以AI、EPS、SVG等格式的原始文档提交,并附带JPG或PNG格式展示效果图。
(三)所有应征作品资料均不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原件。
五、评选方式
(一)作品初选。公开征集后,协会评审小组进行初步评审,对有效投稿作品进行筛选,选出8—10个入围作品。
(二)征求意见。入围作品在协会官网及公众号上公开征求意见,并进行网络投票,最终确定采用作品。
(三)结果公布。组织评审小组进行终评,并综合网络投票意见,确定采用作品。最终结果将在协会官网及公众号上公布。
(四)证书颁发。所有入围作品作者将获得证书。
六、活动有关说明
(一)应征作品应内容健康、积极向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含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的内容。
(二)应征作品须为投稿者的原创作品,严禁抄袭、模仿、拷贝他人作品,未侵犯任何他人的任何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除参加本征集活动外,应征作品须未曾在任何报刊、杂志、网站及其他媒体公开发表,未申请过专利或进行版权登记,未参加过其它任何比赛,否则,协会将不予采纳。
(三)最终确定的作品版权归协会拥有,协会独家拥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行使著作权:享有对所属应征作品方案进行再设计、展示和宣传等权利。应征投稿者一经报名,即视为认可并同意该知识产权条款。其他单位和个人(包括投稿者本人)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该入围作品转让、复制、传播、摘编、出版、发行、许可使用等,否则均构成侵权。
(四)如协会要求入围作品的投稿者对被评选出的作品予以修改完善的,投稿者应配合协会对该作品予以修改完善,以达到协会的要求。协会也可在征得投稿者同意的前提下,对入围作品进行一定修改完善。投稿者按协会要求修改完善后的所有作品(含最终版本的作品)或者协会征得投稿者同意修改完善后的作品,同样被视为投稿者受协会委托完成的作品,该作品的知识产权完全归协会所有。
(五)投稿者提交作品之前应仔细阅读所有条款,凡主动提交作品参加此次征集的投稿者被视为同意以上所有声明。
(六)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由协会进行解释。
联系人:王琦玲 联系电话:13795218983(微信同手机号)
联系人:薛瑾璐 联系电话:13524395983(微信同手机号)
上海市民办中小学协会
2024年9月25日
附件:上海市民办中小学协会标志(LOGO)征集活动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