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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广州市教育局最新通报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8-23 点击数:988

本网讯(广州日报消息)8月19日,广州市教育局在“广州教育”公众号公布了2024年第三批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广州市教育局在公告中表示,今年以来,广州市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规范治理校外培训行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依规查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行为。

2024年第三批校外培训

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如下

一、广州薪之*学吧科技有限公司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案。该机构在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广州市教育局对其作出责令停止举办,责令退还所收费用,罚款110820元的行政处罚。

二、韦*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案。当事人在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黄埔区教育局对其作出责令停止举办,责令退还所收费用,罚款12037.5元的行政处罚。

三、广州市天河区*越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超范围办学案。该机构在办学许可范围不包含学科类培训的情况下,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天河区教育局对其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9680元的行政处罚。

四、张*胜变相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案。当事人未经审批开展学科类培训,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荔湾区教育局对其责令改正,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并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五、刘*英变相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案。当事人未经审批开展学科类培训,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和第十八条规定,番禺区教育局对其责令改正,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广州市教育局表示,下一步,广州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加大违法违规校外培训整治力度,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校外培训行为,着力规范广州市校外培训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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