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 页 > 行业动态

广州一民办学校突然通知停办,校方和教育部门提供分流方案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3-28 点击数:714

 

近日,有家长向羊城晚报记者报料,称广州市天河区岭南中英文学校将在本学期结束后停办,孩子或“无学可上”,质疑学校是否在知道停办的情况下仍然招生。

对此记者进行走访,了解到学校停办的原因是办学用地存在纠纷,而目前学校与天河区教育局为家长提供了一套分流方案,表示将尽最大努力保障每位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学校突然通知停办

家长担心孩子无学可上

“我们非常着急,也很愤怒,刚通知我们七月份停止办学,九月份就要开学,时间太紧迫了。”一名家长对记者表示。

这位家长的孩子现在就读的广州市天河区岭南中英文学校,由广州岭南教育集团于1998年创办,是一所民办学校,学费为21000元/学期,此前学校校长卓林玲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共有一至五年级410名学生面临分流,除104名广州市户籍学生外,其余均为非户籍学生。

3月26日上午,记者来到学校,发现门口已有不少家长聚集,他们均表示是前来“赴约”——“听说上午教育局会有人来和家长见面”,同时向记者出示了一封3月21日他们提交的投诉信。

信中提到,3月20日,部分家长听闻学校“上完本学期课后会停止办学”,于是向老师和校长求证,21日得到班主任的模糊文字回应,其中未表明是否停办,但表示会安排家长代表面对面沟通。信中还提到,校方没有任何当面或书面通知家长停止办学的举动,家长获得的所有消息均由老师在班级群中发送。

3月25日,老师在班级群中确认了学校将于本学期结束后停办的消息,并表示将于第二天在班级内举行家长会沟通分流方案。

对于停办消息,家长纷纷表示焦虑,有五年级学生家长表示“很少有学校会招收六年级的插班生”,另有家长提到希望就近入学,而附近三公里内已经没有民办学校,由于户籍、学位等问题,就读公办学校也存在一定困难。

截至发稿时,记者尚未在学校官方渠道获悉有关终止办学的相关通知,学校教学工作仍在正常进行。

家长质疑学校违规招生?

校方否认

记者发现,2023年2月27日,学校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2023年招生信息,其中提到一年级将招收140名新生。由于本次事件发生突然,距离当前学期结束仅有不到四个月时间,有家长质疑学校是否早已知道无法继续办学,且在此种情况下仍然继续招收一年级学生。

今年3月22日,有家长代表曾就此问题在校方安排的面对面沟通中寻求解释。在本次沟通的录音中,校方表示,目前一年级所有学生均为2023年7月前完成注册,此后才得知“这块地可能悬了”,因此“2023年8月25日开学后没有再招一年级学生和插班生”。

不过,记者翻阅学校的官方公众号看到,2023年8月22日,学校仍发布了幼升小补录信息,提到8月23-28日为最后一次补录,一年级新生见面会的时间为8月27日,正式开学时间为9月1日。记者就此问题致电校方招生联系人,但电话未能接通。

3月26日,校方在家长会上进一步回应该问题,表示由于业主方要收回场地,之前学校并不知情,“过去20多年一直没有收到过撤离通知,到今天为止也没有,只是因为现在到了续签的关键节点才得到土地方的正式回复,即不能再签新的合同”。

学校透露,上文中校方所提及的办学地块系承租性质,自建校以来“每次合同到期都有续签”,最近一次合同到期时间为2025年3月。

据某家长向记者提供的截图显示,广东省田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岭南中英文学校目前存在民事纠纷。对于这一纠纷,相关负责人曾表示,校方与该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如今因为交地问题被起诉。

学生怎么办?

校方与区教育局提供分流方案

3月26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学校,看到校园内已有不少其他民办学校设置摊位接受家长咨询。记者随机询问了在场的几家学校工作人员,他们表示,如有天河区学籍可以直接转学籍,若为非户籍学生则需要提供居住证、社保、户口本等材料。

由于岭南中英文学校大部分学生为非户籍生,学校曾提出将学生分流至黄埔区一所民办学校,因距离太远遭到拒绝。当天来校设点的民办学校,均为岭南中英文学校为家长提供的其他选择方案。

现场,天河区教育局工作人员也给出了相关方案,表示分流的基本思路是符合公办学校转学条件的,可申请公办学位或民办学校学位;若不符合公办学校转学条件,教育局协调如天河区华实学校、天河区汇景新城实验小学等与岭南中英文学校办学水平相当的民办学校,协调扩充班级规模,确保有意愿的学生都能去这两间学校。

现场还有家长关心学费问题,教育局方面表示,将设一年过渡期,期间将继续按岭南中英文学校现行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在26日的家长会上,工作人员还向家长分发了分流意向表,其中列出了包括华实学校、汇景新城实验小学等8所民办学校,并提到,有天河区户籍的学生可以申请统筹至住址周边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广州籍非天河区户籍的学生可申请所在区公办学位,同时,所有学生均可申请分流至上述民办学校。

律师观点:

呼吁政府部门健全监管措施

采访过程中,不少家长表示由于校方未及时沟通,致使家长“蒙在鼓里”,“如果知道学校可能办不了,一开始就不会选择这里”。

对此,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永平表示,从法律关系的角度讲,学校与家长、学生之间构成的是提供教育服务的合同法律关系,受到《民法典》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约束,如果学校明知即将停办仍然招生则侵害了家长、学生的知情权,学校无法履行合同构成严重违约,如学校有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等情形,情节严重的则可能构成犯罪。

朱永平特别提到,学校自身应当对用地问题做好严格管理,租赁用地时核实权属证书等确保土地的权属合法,签订用地租赁相关合同时,明确租赁期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合同到期前1年,主动确认合同续签事宜,如确实无法续签,应提前主动告知家长、学生,不得隐瞒、虚假招生。

近年来,民办学校场地、招生经营等问题不断,频频爆出停办消息。有该校家长表示,此前已经遭遇终止办学并被“分流”过一次,自己的诉求仅仅是希望能妥善解决孩子们的读书问题,尽快给出一个方案,且不想再承担类似风险。朱永平提醒,家长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诉请人民法院解除双方之间的教育服务合同、要求学校退还学费、承担赔偿实际损失等违约责任。

同时,朱永平也呼吁政府部门要健全完善相关监管机制,定期对学校的运营情况、教育质量和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学校的运营合法合规,对民办学校的教育许可期限、用地使用期限、财务状况等信息予以公开,保障家长、学生的知情权;用地出租方等社会各界应主动帮助学校解决办学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对民办学校的办学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保障学校的稳定和教育教学的正常进行。对于陷入办学危机的民办学校,政府部门应妥善做好学生的分流、安置工作,充分听取、尊重家长、学生的意见,确保学生的正常就学。

(羊城晚报)

本文共1页 

关闭窗口

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  版权所有 ©2012-2019  沪ICP备13044383号-1

地址:上海市凯旋路30号5号楼  邮箱:shmbjyxh@126.com  

联系人:吉老师 15221330827  邮编:200042

投稿邮箱:13501745136@163.com mbeduxgc@163.com

当前在线人数:3954;累计访问人数:62228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