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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学科类机构仍执行“双减”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2-19 点击数:707

 

本网讯(厦门市政府消息)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昨天发布消息,不要误读《校外培训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2月8日,教育部对外发布《校外培训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简称《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教育部表示,这是在近些年集中治理实践和深入调研基础上,研究形成《条例》,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昨天表示,教育部官网发布后,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为避免对《条例》内容误读,协会与教育部相关司局进行了专题沟通,要点如下:

 

  《条例》旨在推动依法管理校外培训,既非“收紧”也非“放开”。对于学科类机构仍执行中央“双减”精神,不审批新的机构,督促现有机构依法经营,防止泛滥并制造教育焦虑。对于非学科类机构,各地可依规审批新的机构,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培训质量,推动合理定价,使之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还表示,《条例》尚在征求意见时间内,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教育部将认真研究,应纳尽纳。

 

  《条例》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8日。本报教育类微信公众号“厦门招考”有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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