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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黑河市查处寒假期间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行为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1-31 点击数:938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进一步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黑河市“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以“零容忍”态度查处“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现将8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

 

2024年1月5日,北安市教育体育局接到群众举报,在弘北小区发现孙某组织6名学生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经查,举办者无营业执照,属于“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北安市教育体育局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五条,《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和《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责令其立即停止办学,退还家长课时费2880元,并处罚款5760元。

 

案例2

 

2024年1月5日,嫩江市教育局开展寒假期间校外培训常态化检查行动,在巴黎园小区发现贾某组织3名学生进行英语学科培训,经查,举办者无营业执照,属于“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嫩江市教育局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五条,《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和《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责令其立即停止办学,并处罚款3000元。

 

案例3

 

2024年1月5日,嫩江市教育局开展寒假期间校外培训常态化检查行动,在富丽家园小区发现牟某组织10名学生开展英语和数学学科培训。经查,举办者无营业执照,属于“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嫩江市教育局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五条,《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和《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责令其立即停止办学,并处罚款3000元。

 

案例4

 

2024年1月9日,嫩江市教育局接到群众匿名举报,在东海花园小区发现张某组织29名学生进行英语学科培训,经查,举办者无营业执照,属于“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嫩江市教育局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五条,《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和《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责令其立即停止办学,并处罚款3000元。

 

案例5

 

2024年1月15日,黑河市爱辉区教体局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在某托管机构发现孙某组织25名小学生进行小学数学学科培训,经查,此行为属于“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爱辉区教体局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和《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责令其立即停止办学,退还家长课时费2750元,并处罚款5500元。

 

案例6

 

2024年1月15日,黑河市爱辉区教体局与黑河市公安局联合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在某托管机构发现张某组织6名小学生进行小学作文培训,经查,此行为属于“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爱辉区教体局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和《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责令其立即停止办学,退还家长课时费720元,并处罚款1440元。

 

案例7

 

2024年1月17日,北安市教育体育局开展日常巡查,在弘北小区发现陈某组织5名学生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经查,举办者无营业执照,属于“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北安市教育体育局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五条,《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和《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责令其立即停止办学,退还家长课时费2800元,并处罚款5600元。

 

案例8

 

2024年1月22日,北安市教育体育局开展日常巡查,在财富中心小区发现刘某组织16名学生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经查,举办者无营业执照,属于“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北安市教育体育局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五条,《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和《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责令其立即停止办学,退还家长课时费3200元,并处罚款6400元。

 

寒假期间,黑河市“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还将继续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要求,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隐形变异培训,加大对违法违规案例的曝光惩戒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有力震慑,营造寒假校外培训良好环境,让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轻松愉快的假期。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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