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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金雨:让民办教育发展的韵脚落在“民”上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9-6 点击数:5795

 

近期,贵州省黔东南州教育局在答复政协委员“关于大力发展民办教育”的提案时透露,州内调研发现相关问题主要表现为:在高中教育领域表现为学校为抢生源而将高中教育异化为高考培训教育;在职业教育领域表现为举办者把学生作为廉价劳动力,和企业合作谋取利益。

  民办教育和公办教育之争历来就有,有人说民办教育是资本逐利的产物,不是为了教书育人,只是为了赚取利益;也有人说民办教育是在丰富教育资源,对于教育事业发展是件好事。对于民办教育的发展,笔者认为关键在于这个“民”字落笔落在何处。

  我国的教育事业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健全的教育逻辑,那就是在不断保障基础教育规模的同时最大程度上保证教育公平,让每一个孩子不管家庭情况、社会地位都可以有公平的受教育权利,可以说我国教育最明显的特征就是公平。这来之不易的公平归功于义务教育和公办学校的公益性,但同时也造就了公办学校因循守矩的困境,而民办学校给这样的局面注入了新鲜血液,触发“鲶鱼效应”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问题。

  开放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自然而然就避免不了出现逐利资本带来办学的急功近利。从学前教育领域到高中教育领域都出现了一味迎合群众盲目开展教学的情况,不断强化应试教育能力而弱化非考试科目的开设,甚至有的以升学成绩“赢得”市场竞争,有的以无底线的招生“赢得”经济利益;在职业教育领域更是有将学生作为廉价劳动力“卖给”企业谋取利益的现象。这些很明显都在不同程度上损害了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对此,民办教育要增强其公益性的特征,且需要有关部门加以引导。

  一方面,必须筑牢办学公益性的意识。民办教育的公益性要更加强调和支持“普惠性”和“非营利性”,而将教育事业列为招商引资项目的做法,势必会把教育作为投资回报的渠道,违背了广大中低收入家庭对教育“高质量、低收费”的需求。从监管层面着手,及时监控资本在教育领域竞相逐利的情况,坚决杜绝因资本逐利对教育领域立德树人的教学目标的侵蚀,强化常规督导检查,做到让“民”字在日常环节也不掉队。另一方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民办教育的引导。从严把准入关口、落实优惠政策等方面入手,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完善政策保障,构建行政监督、自我监督、社会监督体系,规范民办教育的办学管理。

民办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公益性和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支持”和“规范”并举,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事业注入力量,也为“民”字增添新的活力。

(胶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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