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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理:支持和规范并举 推动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2-4-24 点击数:3778


本网讯(大理市体教局消息)最近,云南省大理市教育体育局·大理市融媒体中心(大理人民广播电视台)邀请云南省大理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陈兴福,大理市教育体育局民办教育和职业教育科副科长杨德华、副科长杨洁,共同关注大理市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

 

      陈兴福  大理市教体局副局长: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大理市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也越来越多。大理市现代意义的民办教育起步较晚,萌芽于上个世纪90年代。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鼎力支持下,大理市民办教育得到了快速发展,为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奠定了坚实基础。

 

目前,大理市基本形成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等涵盖各个学段的民办教育体系,与社会经济社会发展是相适应的。全市共有民办教育机构203所,其中幼儿园115所,占了总数的56.4%。此外,有小学4所、初中1所、高中5所、职中1所、校外培训学校77所。全市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园)学生共计24940人,其中:民办在园幼儿19424人、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2537人、民办高中学生2568人、民办职业高中学生411人。全市民办教职工共计2925人,其中:民办幼儿园教职工2431人(专任教师1249人);民办义务教育阶段教职工113人(专任教师87人);民办高中教职工360人(专任教师298人);民办职业高中教职工21人(专任教师17人);校外培训学校教师共计654人(专任教师478人)。

 

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弥补了公办教育资源的不足,是公办教育的有益补充。民办教育不仅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教育多层次、多功能的需要,还有效拉动了内需,促进了就业和再就业,对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杨德华  大理市教体局民办教育和职业教育科副科长:


    首先是健全工作机制。民办教育的各项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稳步推进,近年来结合大理市实际情况,以提升教育质量为目的,先后制定了《加快推进大理市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大理市现代教育2035》《大理市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总体规划》等政策文件和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将所有民办学校纳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定民办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构成了由市教体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民办教育管理网络。在教学教研、师资培训、资助政策、考核评价等方面与公办学校同等看待,实行公办民办学校一体化管理。充分发挥公办学校的示范带动作用,帮扶民办学校的发展。出台相关政策,采取对口支援的方式,选派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师、管理人员对口支援帮扶民办学校,引导公办优质学校与民办学校加强交流、共同提高,促进公办民办教育协调发展。

 

二是加大扶持力度。切实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全市各乡镇基本建成一村一幼,并且利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校点撤并后闲置的安全校舍、场地和农村村级活动场所用于兴办学前教育。从公办幼儿园选派优秀的学前教育教师到乡镇幼儿园支教。将民办学校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范围,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三是促进民办教育多元化发展。创新思路,通过招商引资,合作办学等多种形式和途径,有力地推动了全市民办教育的发展,初步建立了多元化投资体制,形成了以政府办学为主体,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大理市、海开委引进优质教育资源设立北附育英大理海东学校,大理市百川特色高级中学、金秋墨弦书院中学等等,这些学校家长都比较认可。

 

        杨洁  大理市教体局民办教育和职业教育科副科长:


规范管理是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必然之路。

首先是全面加强学校党建工作。确保民办学校按照党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

 

第二严格依法依规办学,全面提升教育质量。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对民办学校进行管理,对基本办学条件不达标、专职教职工数量不足、招生规模扩充过快、存在大班额的学校,及时要求整改落实,整改不合格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三坚守好安全稳定这条底线,为学校办学构筑坚实屏障。推动教育事业发展、提升办学质量的重要前提,是坚守好学校安全这条底线。所以时时紧绷着安全这根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将安全工作落实到教育教学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

 

第四严格抓实抓好年检工作。年检工作虽然常规工作,但是常规工作常抓不懈。根据《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每年3月-4月对所有民办学校开展年检工作的时间。为确保年检工作扎实有序进行,大理市教体局成立了年检工作领导组,并在年检前组织检查组成员召开专题培训会,从办学方向、财务管理、教师管理、安全管理等进行全面解读。

 

目前大理市教体局结合大理市实际情况同时也参照了全国各地的一些经验、做法,初步拟定了《大理市非学科(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导则》(试行),目前已发布在大理市政府门户网站、大理市教育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征求意见。

 

此次的导则一共有十一项内容,包括党组织建设、办学场地、办学设施设备、资金管理等。从章程内容、机构名称、设置标准都做了详细全面的要求。如果想   申请首先要符合基本条件:

 

(一)有符合相关规定的举办者。

 

(二)有合法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规范的章程和健全的管理制度。

 

(三)有充足稳定的开办培训资金。

 

(四)有符合规定任职条件的法定代表人、校长(行政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

 

(五)有与培训类别、层次及规模相适应的,有资质的从业人员。

 

(六)有与所开办培训项目及规模相适应的办学场所及设施设备。

 

(七)有与所开办培训项目相对应的课程(培训)计划及符合要求的培训材料等。

 

(八)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近年来,大理市的民办教育是以“安全、稳定、规范、发展”为宗旨,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的教育理念,着力提高办学质量和社会效益,促进了大理市民办教育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多样性需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基本形成教育门类多元化、办学形式多样化的民办教育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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