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本网综合消息)日前,市教委下发关于2013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简称“中招”)工作的若干意见,强调要加强对中招工作的管理监督,促进中招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中招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市、区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部门及各学校要各负其责,规范各项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强化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要切实做好中招信息三级公开工作,通过网站及其它各种途径,及时公开招生相关信息,公示政策要求、实施方案、日程安排、招生计划和录取办法、名单、分数线以及监督电话等18项内容。要进一步加强招生监察工作,加大对报名、招生考试、阅卷、投档录取、信息公开等重要环节的监督力度,做到“岗位落实、责任明确、人员到位、措施有力、全程参与、依法治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