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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呼吁:政府工作报告修订时对民办教育要“支持与规范”并提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2-3-9 点击数:3619

 

本网讯(人民政协报消息)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一改以往支持与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的表述,只提“规范”而未提“支持”,引起民办教育人关注。

在接听了多位民办教育界办学人的来电后,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社会主义学院院长雷鸣强特别通过网络致信国务院,建议政府工作报告修订时,继续沿用中央过去的一贯提法,将其中“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的表述修改为“支持与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雷鸣强告诉记者,不少全国政协委员中的民办教育办学者在热议政府工作报告时认为,在当前我国民办教育界正处于转型提质的关键期,只提“规范”,不提“支持”,有可能进一步加重民办教育人敏感的“玻璃心”,以至于导致他们失去对民办教育事业规范转型发展的信心。

雷鸣强指出,我国十九大报告在提到民办教育发展时,表述为“支持与规范社会力量办学”,并强调,“支持一如既往支持,规范旗帜鲜明规范”。政府工作报告中,如果能将“支持与规范”并提,不仅与党和国家“支持与规范”民办教育的一贯精神一致,还有利于稳慎推进民办教育分类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雷鸣强还认为,“支持与规范”并提,有利于推进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解放思想,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精神,促进民办教育“规范健康、高质量发展”,做到“规范”“支持”两手抓、相互促进。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长刘林也建议,政府工作报告修订在提到民办教育时,应与十九大报告和“十四五规划”提法一致,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猜测、误解。

同时,刘林对“规范”二字表达了自己的理解。刘林说,规范应该以推动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为目标,按照“十四五”规划纲要对民办教育提出的“支持与规范”并举的方针,从两方面对民办教育进行规范:

一方面是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近年来民办教育领域出现了部分学校过度逐利、无序发展的问题和不诚信、不规范等现象,严重影响了民办学校的社会声誉。刘林说,民办学校自身应主动加强党的建设,主动遵守《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政策规定,主动推进自律管理,实现规范发展、安全发展基础上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是规范政府部门管理行为。政府部门应该做依法治国、规范管理的表率。要准确、完整、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稳慎,精准施策,防止出现《政府工作报告》中批评的:“有的政策执行中一刀切、运动式做法”,在规范管理中要“纠正任性用权、简单粗暴”“脱离实际”“层层加码”等问题,依法依规、用情用心做好规范管理工作,支持民办教育规范发展。

雷鸣强和刘林两位委员的呼吁得到了全国政协委员胡卫、任芳等的高度认同。大家表示,希望政府工作报告修订时,能够吸纳大家的意见。同时,地方政府的日常治理行为亦要“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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