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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人杰:民办教育新定位——告别“产业化”(回归公益属性定位)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12-3 点击数:11626

  

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这是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下称“双减”),明确的治理校外培训机构的重要措施之一。这也是所有治理措施中,最出乎校外培训机构投资者和经营者意料的措施。这意味着进行学科培训将不再有营利空间,资本进入学科培训领域的通道将关闭。民办教育,将告别“产业化”。

一、历史的回顾

教育产业化论”始于1990年代,后于2000年初遭到教育部的否定。2006年,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对“教育产业化”提出五个观点:

第一,    教育是公益性事业,教育产业化是与教育公益性原则相违背的;

第二,    第二,非义务教育的成本分担机制,与教育产业化有着本质的区别。产业化就是赚钱,就是以盈利为目的;

第三,    第三,发展民办教育不等于教育产业化。“教育产业”与“教育产业化”,一字之差,差之千里;

第四,    第四,经过认真调查,我们发现目前世界上还没有一个国家把“教育产业化”作为国策;

第五,    第五,公共政策领域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教育产业化。

由于党的“十四大”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大力提倡改革开放是我国各个领域的主旋律,我国民办教育以上观点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势必产生现实中存在的“教育产业化”做法。有的地方政府把“教育产业化”作为发展基本公共教育的战略,不履行对基础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的投入责任,以“给政策”的方式,运作教育产业化,如推进公办名校办民校,向家长收取高学费,并纵容公办民办不分办学;给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不同的招生政策,包括提前招生、跨地区招生,以“丰厚的利润空间”吸引社会力量进入教育领域;放松对学校办学规模的限制,迎合“产业化”的诉求,允许民办学校超大规模招生。这直接带来的问题是,在有的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教育体量过大,家长为孩子上民办学校不得不支付大笔学费;民办小学、初中利用招生优势、收费优势,快速崛起成为当地最好的义务教育学校,带动整个地区的择校热;资本进入义务教育领域,把小学、初中作为上市资产,在逐利的驱动下,扩大办学规模和体量,加大招生宣传攻势;等等。

支持“教育产业化”者认为,这样发展基础教育,会减少财政对基础教育的投入,花更少的钱,就办好基础教育。这是把财政的教育投入责任,转移给家庭,加大家庭的教育支出负担;他们还认为,民办学校表现出更高的办学效率,民办收高学费,家长也愿意来,说明民办学校办得比公办学校好。这其实是“提前招生、挑选生源”与单一的分数评价体系,造成的民办竞争优势,公办学校只能招相应施教区的学生,不能挑选学生,且财政投入与民办的学费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多数公办学校要达到民办学校的办学水平差距还是存在的。

二、学历教育不宜产业化

这当然不是民办学校办学者的问题,而是发展基础教育的战略决策问题。近年来,国家正在对地方实际存在的“教育产业化”战略进行调整,如要求地方承担发展基础教育的主体责任,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都必须选择非营利性;调整民办学校招生政策,要求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一起,实行“公民同招”、电脑摇号录取,要求高中阶段的民办高中,也在规定区域内招生。

此次双减“意见”要求,对开展学科培训的机构,必须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这是对治理“教育产业化”的更进一步。对于“教育产业化”,此前得到普遍支持的观点是,学历教育不宜产业化,而非学历教育的基础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则是可以产业化的。此次双减“意见”中,要求所有进行学科培训的机构必须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彻底改变了这一认知(当然,我国目前还允许民办高中、民办大学可自主选择营利性或者非营利性,而在对校外培训机构提出要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政策导向下,进行学历教育的学校,依旧可登记为营利性机构,是不符合治理逻辑的)。

三、新形势下民办学校发展的定位和政策支持诉求

(一)回归公益属性定位

告别“教育产业化”,就是要求所有投身民办教育者,不能再用逐利的心态办教育,而是立足于共同构建健康的教育生态,给受教育者好的教育,以此进行反思、调整,着力满足部分人民群众对教育多样化需求作为办学定位。

(二)有一定的生成空间

有人质疑,登记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还有什么意义,还能生存吗?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含培训机构)当然能生存,只是举办者没有股份、不再分红,但仍可根据经营情况拿报酬或高薪,过好自己的日子,把教育作为一份人生事业。笔者一直认为,改革开放以来,多元的一定比一元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定优于计划经济,民办教育就是满足了前者,相信民办教育一定有美好的明天,但要活到明天必须要度过今天。

(三)相信国家扶持政策会落实

据了解,我国很多地方对上民办幼儿园、民办小学、民办初中、民办高中的学生,是没有生均经费拨款的,至2016年,国家才明确,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由国家统一制定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中央财政对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将按照基准定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对方人民政府可以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生均经费等相关经费标准和支持政策,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给以适当帮助”。学校虽有公办民办之分,而学生都是同样接受规定的国民教育,享受教育公平,相信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生均经费将会纳入财政拨款体系之中。

(四)落实和扩大学校自主权

只有学校拥有更大的办学自主权,才能提高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许多优质公办学校要提高教育质量,开展更为个性的教育,努力争取拥有办学自主权,但由于必须满足所有群体教育需求和全社会教育公平,公办学校的许多办学自主权必将受到一定限制,而民办学校只是满足部分人民群众对教育多样化需求,给受教育者提供有别于公办学校的高质量、差异化教育选择,在目前“双减”政策背景下强化办学自主权,满足部分人民群众对教育多样化需求作为办学定位,在多元化办学的环境中,创新教育教学方式,赢得社会对学校的肯定。

2021年12月2日

沈人杰,系德清县民办教育协会会长

(时代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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