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开学第一天,教育部发布的《教育督导问责办法》正式实施,并明确将“双减”列为今年教育督导的“一号工程”。
这是中央推出“双减”政策后,教育部推动双减落地“组合拳”中的一项。有系统内人士将教育督导问责,比喻为一柄“利剑”,对相关教育改革难题的破解,颇为有效。
察时局关注到,问责办法还将民办学校、教培机构也纳入了问责范围,问题严重的,将被责令停止招生、撤销办学资格或吊销办学许可证。
首次出台教育督导问责文件,要让督导“长牙齿”
交代一个背景:教育督导,主要承担督政、督学和评估监测三方面任务,在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改善办学条件、缩小教育差距、提升教育质量、维护校园安全、处理教育突发事件等方面扮演重要角色。国务院层面设有“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由副总理孙春兰领衔,委员会囊括了10余个中央部门,办公室就设在教育部教育督导局。
今年初,中央发布《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就强化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机构设置、改进教育督导方式方法、强化问责机制等方面做出部署,要让督导真正“长牙齿”。
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局长田祖荫介绍,《教育督导问责办法》的发布和实施,是落实教育督导体制改革的重要一部,这也是新中国历史上首次出台的教育督导问责文件,以此真正从制度上确立教育督导的权威性、有效性。
察时局关注到,《问责办法》中,明确了督导问责的对象、内容、方式和程序,也详列了问责的措施:约谈整改、资源调整、组织处理等,实现了教育督导与教育执法、纪检监察的联动。
民办教育、校外培训纳入问责范围
从《问责办法》的规定来看,6类情形将要问责:一是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国务院教育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的。二是履行教育职责不到位的。三是教育攻坚任务完成严重滞后的。四是办学行为不规范的。五是教育教学质量下降的。六是安全问题较多或拒不接受教育督导的。
问责的对象具体有三类:一是地方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二是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三是有关工作人员。《问责办法》明确,以上3类对象,如果存在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教育职责的问题,按规定进行问责。
对被督导单位的问责方式包括:公开批评、约谈、督导通报、资源调整等;对被督导单位相关负责人的问责方式则包括:责令检查、约谈、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处分等。
值得一提的是,民办教育、校外培训也被纳入问责范围。
《问责办法》规定:被督导的各级各类学校、其他教育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违反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在招生入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课程开设和教材使用等工作中存在办学行为不规范或出现严重违规;未按要求加强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管理,存在超标超前培训、虚假宣传、超期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出现教师师德严重失范、学生欺凌等危害学生身心健康情况或重大负面舆情的,将给予问责。
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含民办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如依据法律规定应予以行政处罚的,由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视违法情形依法予以警告、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止招生、撤销办学资格或吊销办学许可证。
《问责办法》还规定:民办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举办者及其实际控制人、决策机构或者监督机构组成人员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由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依法对有关人员予以从业禁止处罚,并纳入其诚信记录。
“双减”成今年教育督导的“一号工程”
田祖荫介绍,2021年,教育部将“双减”和“五项管理”作为督导“一号工程”。所谓“五项管理”是指教育部今年初先后印发的五个专门通知,对中小学生手机、睡眠、读物、作业、体质管理作出具体规定。
“什么叫‘一号工程’?我们自己理解,就是全天候、全员上,出现问题,要一一盯着解决。”田祖荫谈到,“双减”和“五项管理”都被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教育部还组织了国家督学开展交叉检查,还建立了重点事项半月通报制度,对该落实、能落实而不落实的,将直接曝光并启动问责程序。
对于教育督导问责,有系统内人士将其比喻为一柄“利剑”,对相关教育改革难题的破解,颇为有效。
以广西今年上半年发生的北流市幼儿园师生伤害事件为例。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孙国友介绍,事件发生后,自治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启动了重大事项督办,督促玉林市、北流市迅速查明原因,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其后,玉林市纪委监委联合北流市纪委监委组成联合调查组,责成北流市委、市政府、北流市委政法委、北流市公安局、北流市教育局、北流市新丰镇党委、新丰镇人民政府做深刻检查,对20名党员干部进行问责,立案审查调查14人、批评教育2人、诫勉谈话4人。
问责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联合政法、公安等13部门全面排查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问题,对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同时加强校门、围墙达标建设,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安全教育全员培训。自治区本级统筹安排1.3亿元学前教育的发展资金,支持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统筹安排5000万元,用于补助民办非营利性中小学幼儿园聘请专职保安员。一段时间以来,校园安全状况出现明显改善,校园安全治安案件得到有效遏制。
(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