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文件精神,积极维护全区民办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全区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我协会携全区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联合发出以下倡议:
一、 深刻认识开展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重大意义,坚决拥护中央决策部署。
二、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三、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学生全面发展。
四、 正确认识校外培训定位,加快转型成为有益补充。
五、 严格恪守全区民办教育行业自律公约,坚持诚信办学,不发布虚假宣传广告。
六、 坚持证照齐全合法经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七、遵守价格管理,确保质量提升,充分体现公益普惠性。
八、坚决杜绝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利益。
宁夏民办教育协会
2021年7月28日
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来源 | 自治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发展规划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