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 页 > 专家观点

最新民办教育发展意见在“敲打”民办学校的哪些行为?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6-22 点击数:5930

 关于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下称《实施条例》)的讨论还未结束,2021516日,有媒体报道《关于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横空出世。

新学说发现,相比于2019623日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简称6.23意见)及《实施条例》,《意见》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管理限制又严又死,堪称史上最严义务教育阶段限制措施。

以政府杠杆平衡公民校资源

《意见》的第二条明确指出强化政府责任落实,各地政府需要在民办学校审批、学位变化、转制等方面加强监管。

01不再审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意见》提出原则上不得审批设立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虽然政策中原则上这一字眼似乎给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审批留有余地,但通常情况下,能打破原则的只是极少数。

此前,《实施条例》中第十五条提出的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义务教育发展规划,就已透露出不再审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意味。结合2020年山西省的全面停止审批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先例,当时新学说解读认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审批已成稀缺资源,《意见》的出台则证实了这一猜测。

而今四川省已明确发文指出无条件立即停止审批设立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对于已经开办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四川省则要求不得批准已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设立新校区,不得同意已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扩大办学规模、要适当缩减2021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

02.严禁公转民,力推民转公

上述政策表面上限制了计划开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审批,但是结合《意见》第二条中的另一要点:严禁公办学校转为民办......已有住宅小区配套建设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经协商一致、条件成熟的转为公办学校会发现,《意见》将对已经开办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进行转制。

虽然《实施条例》早已提出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转为民办学校,但明文提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转为公办还是第一次。

新学说曾在《五问豪门级别民办学校转公之后,改制专挑优质民办学校下手?》一篇中分析指出,民转公的大幕2020年就已在上海、杭州、广州等地悄悄拉开,优质民办学校首当其冲。

诚然,民转公将促进义务教育阶段教育公平进一步实现,实现公有主体参与办学的目标。一方面,公办教育的学位将得到扩充,更多的优质民办学校可以辐射周边地区学生,减少这部分学生的学费负担。另一方面,原本有意向就读民办学校的优质生源可能会因为学区划分原因回流到本区的对口学校,一定程度上减少掐尖招生问题。

但优质民办学校在办学及管理方式等方面早已成熟,在试水阶段内,转制后的学校如何在保证原有教育品质的同时,进行有序管理仍可能面临着师生管理方面的难题。此外,将住宅小区配套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转公后,是否会出现房价上涨的情况,政府也需纳入思考。

03.监测&购买学位

在一线及新一线城市公办学校学位资源紧张的情况下,民转公无疑是政府增加公办学位供给的重要手段。为了缓解学位紧张的压力,《意见》除了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进行转制外,还将对这部分的学位进行监测和调整。政府杠杆将通过调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占比、向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购买学位等方式调节公办学校学位供应。

据新学说了解,天津市教委早在202010月发布的《天津市义务教育学位资源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3年)》(征求意见稿)中,就已明确指出在公办学校学位不足、入学矛盾突出的地区,可由政府向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购买学位。天津希望以此缓解中心城区学位紧张状况,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总体解决滨海新区以及各涉农区学位结构性紧缺问题,并满足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需要。《意见》此举的目的与之如出一辙,毕竟学位紧缺已经是北上广深等地的一大难题。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的夹板收紧

除了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进行和平转制及公民义务教育学校的结构性优化外,《意见》的夹板作用也促使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办学时更加合规。

01.在哪招生、怎样招生被明确限制

在招生方面,《意见》对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哪招生、怎样招生、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招生严禁事项进行了细化。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可跨县级市、区、旗招生

《意见》在公民同招及审批地招生的基础之上提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招生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在跨县级市、区、旗招生。

《意见》第四条:

所在县(市、区、旗)招不满且审批机关为市地级及以上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可以在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适当跨县(市、区、旗)招生,不得跨设区的市招生。

公参民校将成历史

此外,《意见》还要求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各自独立招生,不得混合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公办学校或公办学校校区、分校的名义招生,也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

早在2016年,山西省就已出台政策:关停所有公立学校国际部,要求所有公立学校国际部停止招生。2019年,陕西省再度要求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并且未经省教育厅审批同意,普通高中不得开办国际部(或境外课程班)。

《意见》的招生细则,主要针对公参民校与公办学校的产权不清并消除以民办之名高收费的假民办。根据此前新学说的研究,部分有公办学校参与的民校在享受政府给予的土地、税收等优恵政策同时,以公办学校之名进行创收。而有的公办学校甚至将公办改为民办,利用民办的高额收费存在监督真空的现实把义务教育变成了高收费教育,使义务教育阶段的高收费合理化。

禁止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招收中国公民子女就读

针对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招生,《意见》指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不得招收或通过借读、挂靠、转学等变通方式安排境内中国公民子女就读

通常情况下,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招生对象主要为在京合法居留的外籍人员的子女;经教育部门同意,可适当招收在京合法居留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子女、在境外依法定居的中国公民的子女以及符合相关规定的引进人才子女等。

《意见》此举要求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只能招收外籍学生,通过灵活变通的方式钻空子的现象或将不再存在。

02.严禁以自编课程及教材取代国家课程及教材

根据《实施条例》的要求,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虽然不得使用境外教材,但仍可以基于国家课程标准自主开设有特色的课程。

《意见》基于此,强调严禁以自编课程及教材取代国家课程及教材。据新学说了解,目前民办学校自己编写的校本课程是学校课程体系的一部分,根据学校教育理念进行义务教育教材之外的补充。

03.重视校长及教师培训

在教师管理方面,《意见》指出严禁聘请无在华教学资质的外籍人员从事教学活动,并要求各地建立起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岗位培训和教师定期培训制度,加强对新上岗校长、教师教学规范性要求岗前培训和国家统编教材培训。

04.加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党建

学校党组织书记一般从学校管理层产生,学校内部没有合适人选的,可由上级党组织选派,具体实施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学校要配齐配强思政德育工作者、班主任、道德与法治课教师等工作力量。

6.23意见在加强学校党的建设方面,要求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意见》则增加了可由上级党组织选派的规定。

别问财务及学费管理

问就是严管!

在《实施条例》指出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发展大方向下,民办学校的财务透明化监管也成为《意见》的主要关注点。除此之外,《意见》也明确表明将加强对民办学校学费的监管。

01.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财务透明化

在财务监管方面,《实施条例》仅要求加强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与利益关联方签订协议的监管,并按年度对关联交易进行审查;民办学校应当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意见》则表述为开展相关检查工作所需经费按程序纳入地方同级财政预算,有必要的可委托社会专业机构组织开展检查

此外,《意见》还详细注明了重点检查举办者获取办学收益或分配剩余财产的情况、通过购买、关联交易等方式转移办学收益的情况,以及通过兼并收购、委托经营、加盟连锁、协议控制等方式控制学校的情况

从上述的财务监管的三个维度可以看出,《意见》比《实施条例》更为细化。

02.调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高收费

《意见》也在催促各省级政府加快出台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办法,并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标准调控,以防止过高收费。另一方面,也要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借读费等。

虽然此前云南等地方政府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收费下发了相关规定,并提出各民办学校学费调整需进行成本测算,征求家长意见等办法。但由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办法迟迟未落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高收费的现象仍在持续。

虽然《意见》只有十条内容,但条条都戳中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痛处。民办学校未来在审批及学费定价方面将面临更为严格的监管。

(腾讯网 /Sophie

 

本文共1页 

关闭窗口

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  版权所有 ©2012-2019  沪ICP备13044383号-1

地址:上海市凯旋路30号5号楼  邮箱:shmbjyxh@126.com  

联系人:吉老师 15221330827  邮编:200042

投稿邮箱:13501745136@163.com mbeduxgc@163.com

当前在线人数:30555;累计访问人数:87275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