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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给校外培训机构党建工作“立规”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5-19 点击数:1501

本网讯(中国教育报消息)日前,浙江省温州市出台加强校外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明确“管什么”“怎么管”“管成什么样”等问题。

根据意见,已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培训机构,都要建立党组织;对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按照地域相近的学区、片区、城市综合体,建立联合党支部;对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机构,主管部门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按照网格化管理体系,联络各学区、片区培训机构,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

培训机构党组织要严格落实“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等“六有”阵地建设标准,规范设立党员活动室。培训机构董事会要严格执行党建工作经费列入机构年度经费预算规定。

培训机构要将公益元素纳入机构发展中去,对家庭经济困难、学习成绩有待提高的学生进行辅导。组织教职工经常性开展扶贫帮困、敬老助老、社区服务等各类志愿活动。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指导培训机构开展党的建设,成立工会和共青团组织。制作党建指导员联系卡,建立“每月有联系,每季有走访,每年有座谈”的指导工作常态机制。党的建设工作要作为培训机构年检年报、评估考核、信用评价、管理监督的必备条件和必查内容。对不重视不支持党建工作的,教育引导、督促整改。对办学出现严重问题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直至撤销办学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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