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 页 > 理论研究

吴华:让我们见证中国私立教育传统的伟大复兴——对中国民办教育发展前景的乐观预期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1-11 点击数:25053

编者按

本文为吴华教授的一篇旧文,今天发给小编时,吴华教授感慨:重读旧文,不胜唏嘘,初心不改,信念依然,黑夜不能阻止黎明到来,历史终将拥抱自由的光芒。

六年前,我在《从民办教育到教育民营”——未来五十年中国教育制度变迁的重要方向》一书中,做出了教育民营(请注意,不是教育民营化)是中国(大陆)教育体制长期演进方向的重要判断,这个观点在当时受到很多人的质疑,估计这种情况今天也没有大的改变。弹指间,中国民办教育伴随中国社会的发展又走过了六年的历程,现在回头重新审视原来的判断,不但让我更加坚信从民办教育到教育民营的演进乃是社会发展和教育发展的内在需要的信念,而且还进一步认为,没有私立(民办)教育,公办教育不可能产生伟大的思想,因此,一个没有私立(民办)教育的民族和国家,是一个没有希望的民族和国家。这个观点肯定会引起一些人更大的不快,因此,适当地论证应该是需要的。

为什么没有私立(民办)教育,公办教育不可能产生伟大的思想?这个道理其实很简单,只是人们不愿意正视而已。五十年前中国私立教育为什么消亡?是政府思想管制政策的直接体现。一个思想管制的社会,一个不不鼓励、不提倡、不允许自由思考的社会怎么可能产生伟大的思想呢?以此来思考钱学森之问也就可以洞若观火了。一个不能产生伟大思想的国家,又怎么可能有未来?怎么可能有前途?更不用说伟大复兴了!这个道理,古今中外概莫能外。那么,伟大思想是否只能由或者只能在私立教育产生呢?那倒不一定。公办教育照样可以产生伟大的思想,但前提必须是在一个私立教育健康发展的教育体系中,因为这是政府放弃思想管制的前提,因此也是公办教育发挥正常功能的前提。

下面是我在《从民办教育到教育民营”——未来五十年中国教育制度变迁的重要方向》前言中的一段话:民办教育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在教育领域最重要的制度创新。中国虽然有着世界上最为悠久的私学传统,但到20世纪60年代,中国的私学传统在大陆已经基本中断。改革开放以后,由于开明政治的实践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中国古老的私学传统得以借民办教育重新复苏,20年来的发展更是蔚然成一大观。私学传统在中国大陆的中断与复苏以及20年来中国大陆民办教育的丰富实践,其意义已经超越了作为公办教育补充的原初设计。民办教育在增加教育供给、改善教育公平、提高教育效率和扩大教育自由等方面的优异表现为发展中国家快速发展本国的教育事业提供了典型经验,为重新思考中国教育未来发展的方向和建设中国现代教育体系提供了重要的思想资源,中国民办教育的世界意义正在逐步显现出来。在这本书中,我并没有去说明什么是中国私立教育传统,但今天要讨论中国民办教育的发展前途,这就是一个必须要回答的问题。

两千多年来中国丰富的私立教育实践形成的中国私立教育的优良传统,核心体现在两个方面:宏观层面是百家争鸣,微观层面是因材施教。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所谓中国私立教育的优良传统,在历史上虽然不绝如缕,但也是断续体现,她的每一次彰显都与中国社会当时的自由风气相伴随,也因此产生了中国思想文化的灿烂成就,而每一次中断,也都发生在中国历史上的思想禁锢时期,并因此出现长时期的思想匮乏,这种现象从先秦到现代大体如是。另一方面,我们可以明显地发现,在中国私立教育传统宏观和微观两大特征的关系上,微观层面的因材施教基本没有中断过,但一旦失去百家争鸣的宏观环境,也就发挥不了什么作用了,这也给我们思考钱学森之问提供了重要的历史线索。

以此来观照中国今天的民办教育实践,我们不能不遗憾地看到,无论在百家争鸣还是在因材施教哪一方面,我们都还做的很不够。民办教育依然在政府的严厉管制和政策歧视的制度环境中艰难地生存,民办教育的创新本质得不到体现,民办教育的体制优势无从发挥,除了在学前教育和非学历培训的规模上超过公办教育以外,在其他所有领域,民办教育在与公办教育的竞争中都还处于劣势,在这样的现实面前,人们产生对民办教育发展前途的疑虑是非常自然的。

值得庆幸的是,作为国家在今后十年间教育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民办教育的战略地位得到了重新确认,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清理并纠正对民办学校的各类歧视政策。成为教育体制改革的重要主题,尽管从认识到实践还会面临很多挫折,还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甚至还有漫长的等待,但民办教育发展新的曙光已经不可阻挡的穿破云层,给了中国民办教育新的希望。

30年来,中国民办教育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在无数先行者的不懈努力下已经成为推动中国教育发展的重要力量。到2009年底,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育机构)10.65万所,各类学历教育在校生达3065.39万人。其中:民办幼儿园89304所,在园儿童1134.17万人;民办普通小学5496所,在校生502.88万人;民办普通初中4331,在校生433.89万人;民办职业初中4所,在校生0.1万人;民办普通高中2670,在校生230.13万人;民办中等职业学校3198所,在校生318.1万人,另有非学历中等职业教育学生40.08万人;民办高校658 (含独立学院322),在校生446.14万人,其中本科生252.48万人,专科生193.66万人,另有自考助学班学生、预科生、进修及培训学生19.39万人;民办的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812所,各类注册学生85.22万人。另外,还有其他民办培训机构19395所,844.93万人次接受了培训。

中国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固定资产总值超过8000亿元人民币,提供了200万个以上的教师岗位,为劳动力市场分流了高中及其以上学生700万人以上,如果按新增一个就业岗位需要综合投资10万元计,则民办教育相当于贡献了社会就业投资一万亿。民办学校每年以学杂费形式获得的直接教育投资超过2000亿元,相当于增加年度公共教育经费1500亿元人民币以上,为国家实施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战略和在十二五期间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发挥了重要作用。民办教育的办学理念、办学活力和民办教育发展中不断涌现的教育制度创新已经深刻地改变了我们关于教育性质的传统认识,不但对中国教育的现代化进程产生了广泛而久远的影响,而且成为中国社会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推动力量。

在为社会提供更多优质教育资源的同时,中国民办教育的成功实践正在引起中国现行教育体制的深刻变革,一个能够给社会全体成员提供更多、更好、更公平的教育机会和教育福利,能够在国家教育现代化进程中发挥更加积极作用,更为公平也更加有效的、新型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轮廓正在通过民办教育的丰富实践逐步地清晰起来,观察和发现这种变化与发展的趋势并不需要特别的洞察力,但需要我们挣脱传统观念对我们心灵的束缚。

30年来,中国的民办教育实践对于转变政府职能和改造传统的公共教育管理体制揭示了两个重要的事实。第一个事实是,在中国民办教育发展的过程中,虽然政府并没有像管理公办学校一样来管理民办学校,但民办学校依然快速发展起来并在中国教育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个事实表明,政府完全可以以一个更低的公共教育管理成本履行它的教育管理责任,也就是说,我们完全可以用像对待民办学校一样的管理方式来管理现在的公办学校,由此产生的制度变迁将导致我们整个公共教育成本的大幅度下降。如果我们能像管理民办教育一样管理公办教育,我们就可以在不增加公共教育投资的情况下使更多的教育资源进入我们的学校教育活动,从而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优质教育资源。

第二个事实是,如果我们能够在义务教育阶段将同样多的公共教育资源用于民办教育,或者对民办教育在财政上给予同等对待,公众将会有更多的机会选择他们真实想要的教育,从而使得社会在同样的公共教育资源投入下所获得的教育福利得到成倍的增长。我们可以设想一下这种情形:在一个地区,如果我们投资10所学校,当10所学校都是公办学校时,由于受目前这种强制性就近入学政策的限制,每一个学龄儿童事实上只有一个选择机会;但是,如果这10所学校都是民办学校,那么每一个儿童都将拥有在10所学校之间进行选择的机会。这个事实表明,用同样的公共教育资源,以民办学校的方式对公众提供的教育福利,在教育机会的提供上将是公办学校方式的10倍!事实上,由于在现行的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中公众可选择的同级同类学校数应该远大于10所,也由于民办学校具有更高的办学效率,因此,将同样的公共教育资源以民办学校方式提供给公众的教育福利,在教育机会的提供上将是公办学校方式的10倍以上!

我们为什么要为民办教育呼吁?我们为什么要争取民办教育的合法权益?我们为什么要争取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同样的制度环境?这只能是因为民办教育比公办教育更能满足人民大众的多样化的需要。这不但是我们发展民办教育的逻辑前提,而且正在日益广泛的领域成为事实。在我们贯彻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时,如果认识不到民办教育比公办教育具有更加明显的制度优势,或者不愿意承认这种制度优势,那么,积极发展民办教育就失去了政策合理性的逻辑基础。在这个问题上,我们需要警惕一种错误的思维模式,就是把发展民办教育看成是为了实现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这样一种预设格局的手段,忘记了发展民办教育乃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两种教育制度竞争与比较的必然结果。

民办教育在制度上优于公办教育既是一个普遍的事实,也是一个可以从理论上得到充分说明的判断。比较两种制度优劣的根本标准是看它们给老百姓带来的福利水平。在政府继续履行它对教育的财政责任的前提下,由于民办教育能够更有利于增加全社会的教育资源供给,能够以更为灵活的方式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服务,特别是能够在教育领域真实地扩张个人自由,因此,民办教育是一种更符合人类社会发展方向的制度选择。也许人们认为公办教育在教育公平方面更为可取,其实这是一种幻觉。由于公办教育对公共教育资源的浪费,由于公办教育对个人自由的不合理限制,公办教育对教育公平的承诺更接近于一个美丽的神话,看看在城乡之间、学校之间普遍存在甚至还在扩大的教育差距,公办教育对教育公平的承诺已经在现实中面临极大的困惑。

以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是公共产品而怀疑民办教育的合理性是站不住脚的。义务教育作为公共产品只是一种制度安排,而不是它本身所具有的消费属性。在现实的教育服务的消费层面,只要有教师存在,只要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存在自然的限制,只要教师之间存在差异性,那么,无论是义务教育还是别的什么教育就会更多地具有私人产品的属性而不是公共产品的属性 。因此,无论我们赋予义务教育什么样的产品属性,民办教育在提供义务教育服务的质量方面一点都不会比公办教育表现逊色。

在中国大陆目前的社会制度环境中发展民办教育有三种可能的途径。一种是继续吸引民间资金来独立举办民办学校或其他民办教育机构,以单纯的增量方式扩大民办教育在中国教育中的份额;第二种方式是对存量公办学校进行转制试验,或者整体出售给非政府办学者,或者在保持学校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学校经营权全部或部分出让给非政府办学者;第三种方式是在保持现有公办学校的同时让它参与举办民办学校。虽然第一种政策途径仍然是目前民办教育发展的主流,但继续以这种方式发展民办教育的现实空间已经变得越来越小了。在义务教育阶段,歧视性的政策壁垒和公办教师工资的持续增长已经大大提高了民间资金进入教育服务领域的准入门槛和投资风险;在高中教育阶段,倾全县之力普遍设立的县级示范性高中也使得民间投资踟躇不前;在高等教育领域,658所民办高校 (含独立学院322)基本封杀了民间资金独立创设新的高校品牌的市场空间;虽然目前在学前教育、职业培训等非学历教育、非正规教育领域虽然还有民办教育的发展空间,但一些人头脑发热的学前教育义务化的倾向有可能演变为中国民办学前教育的一场灾难。

以上分析表明,以第一种方式发展民办教育的历史阶段已经基本结束,中国民办教育的发展将逐步进入到以第二和第三种方式推进的新的历史阶段。如果前一个历史阶段是民办教育开疆辟土充满冒险精神的浪漫时期,那么,在即将到来的这个历史阶段中,民办教育的概念内涵、组织形态、发展模式都将发生重大的变化。公共教育资源将成为推动民办教育发展的重要力量,民间资金与公办学校品牌的结合、民间管理资源与公共财政资源的结合将成为中国民办教育超越自我的必由之路,中国公办教育也将在这一伟大的历史进程中实现凤凰涅槃。显而易见,如此演进的民办教育已经超越了我们对民办教育的传统认识,而是一种把目前的公办教育也纳入其中的全新概念,通过这个过程不断发展完善的、全面的教育民营将成为中国未来50年到100年间最重要的教育制度创新。

全面的教育民营,其核心是学校民营,就是政府从学校管理的微观层面全面退出,以学校法人制度为核心重建政府、学校、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政府转变职能和行政管理模式,专注于建立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提供公共服务,对所有学校提供基于学生人数的财政支持;学校则依法自主经营,实现教育质量的持续提高;在全面开放的教育服务的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上,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得以充分发挥,从而引导民间资本更多地进入教育投资领域,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极大增长和极大丰富,以教育自由为基础推进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效率将成为现实。

教育民营的制度框架中有三个要点,第一,以学校法人制度为基础的现代学校制度保证了学校这个教育活动微观主体的市场活力;第二,以自由选择为特征的市场开放制度保证了全社会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第三,以教育凭证制度为核心的公共教育财政制度提供了政府转变职能的制度保证。这三者的结合并辅之以其它配套政策就可以保证学生和学校的教育自由,并使优质教育资源持续增长和极大丰富。

由此可见,教育民营是对民办教育的历史超越。民办教育虽然在制度上比公办教育有更为明显的优势,但在中国目前的制度环境中,基于私人产权的民办教育已经难以担任全面提升中国教育体系整体活力的重任。由于路径依赖的关系,通过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对公办教育进行全面的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已经成为有效利用民办教育体制优势的历史选择。没有公办学校的全面转型,全面的教育民营是不可能实现的。

要达到教育民营这样一种理想状态,我们大多数人都会对此表示怀疑。第一、政府在教育活动的微观领域的全面退出会不会削弱政府对意识形态的控制?我想这个担心是不必要的。每一所民办学校都会严格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保证党和国家对意识形态的控制,只要想办学校,举办者绝对不会跟政府在意识形态方面唱反调,如果他想营利,他会更加遵守意识形态的限制。在这点上面,我们不但对国内的民办学校有充分的信心,就是对引进外国资本来华办学也抱有足够的信心,因为只要举办者想把学校办好并实现长期发展,他就绝不会与政府唱反调,否则这个学校是办不下去的。当然,随着社会的发展,政府会越来越没有必要进行意识形态的控制,那么,这个问题也就自然消解了。

第二、也许大家都会怀疑,我在这里描述的教育民营景象,不但在中国跟我们目前的国情相距甚远,就是全世界都不存在这种全面的教育民营的制度。对此我想提请各位注意,资本主义、社会主义,都曾经是想像中的事物,但现在都已经成为人类普遍的社会实践。同样道理,民办教育所体现的对公平、效率和自由精神的追求,正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时代精神,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普世价值。因此,在一个更长的历史尺度上,民办教育的发展,民办教育向教育民营的转变,都是不可逆转的。我们完全有理由也完全有信心对民办教育的发展寄予更高的期望。中国的民办教育,也将因《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实施而获得更大的发展,并为全面的教育民营开辟道路。

事实上,当理论界还在怀疑教育民营的合理性时,教育民营已经成为中国大陆教育发展中的重要事实:民办教育是教育民营,公办学校改制是教育民营,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学校是教育民营,中外合作办学是教育民营,独立学院是教育民营高校去行政化教育民营,以学校法人制度建设为核心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方向也是教育民营,他们都是教育民营的具体表现形态。我的判断是,在未来的50年到100年中,教育民营化作为中国教育制度创新的重要方向将会成为推动中国教育持续发展的主要力量,并最终把我们带向教育民营的彼岸。在这一伟大的历史进军中,政府职能和行为方式、社会文化心理和目前形态的民办教育都将发生深刻的变化,特别是我们的民办学校将在与公办学校的竞争与合作当中重生,在一个开放的全球教育体系中找到自己的位置。一个全面的教育民营体制将会对世界教育发展再次做出独特贡献,而这种贡献自孔子之后除书院制度以外就乏善可陈了,因此,建设一个全面的教育民营的现代教育制度已经成为我们的历史使命。

以上的分析基于下面的逻辑:第一,个性化的教育和个性化的学校只能适应分散决策的管理体制;第二,知识在保证决策合理性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第三,不能有效利用分散的知识是计划体制失败在微观层面的基本原因。把这三个方面的因素结合起来,教育民营就成为一个自然的逻辑推论。而当我们认识到教育思想的贫困是公办教育体制的内禀属性时,教育民营作为一种学术思想就获得了教育实践上的合理性,这种合理性是教育民营要转化为政策实践的观念基础,也是我为什么要积极提倡教育民营,而不是把民营化仅仅当成一种过渡性策略的价值基础。

如果我们坚信一个有着五千年悠久历史的民族一定会实现她伟大复兴的百年梦想,那就让我们共同见证中国私立教育传统的伟大复兴吧!

(时代教育管理)

本文共1页 

关闭窗口

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  版权所有 ©2012-2019  沪ICP备13044383号-1

地址:上海市凯旋路30号5号楼  邮箱:shmbjyxh@126.com  

联系人:吉老师 15221330827  邮编:200042

投稿邮箱:13501745136@163.com mbeduxgc@163.com

当前在线人数:1732;累计访问人数:62418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