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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民办学校教师必须持证上岗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0-9-11 点击数:3221

本网讯(潇湘晨报消息) 教师良莠不齐,教师职称评定难、参加培训机会少、学校不为老师购买保险……近日,长沙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将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纳入了全市教师队伍整体规划,为解决制约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发展的系列问题提供了保障。

花不少钱上课外培训班,发现老师没有教师资格证?按照《意见》规定,包括培训机构在内,民办学校聘用的教师必须拥有相应教师资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相应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能力。民办学校不得聘用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有虐待、猥亵、性骚扰等严重侵害学生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不宜聘用为教师的人员。民办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按《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给予处理和处分。

此外,《意见》规定,民办学校教师在业务培训、职称评定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权利和义务。民办学校、幼儿园要做好教师继续教育的学分登记、教师资格注册等工作。民办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纳入全市职称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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