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教委民〔2020〕10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基金会
关于做好2020年度“民智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精神,遴选、培育、凝聚上海市民办教育相关领域“民办教育+”的复合型人才,以人才促进创新、以人才带动发展,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民办教育“民智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教委民﹝2018﹞9号)的要求,决定实施2020年上海市民办教育“民智计划”(以下简称“民智计划”)项目。现就做好2020年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民智计划”将以“人才优先、项目支撑、创新机制、多元参与、聚焦实务、服务发展”为指导方针,遴选一批“民办教育+”的复合型中青年骨干人才,组建相对稳定的复合型民办教育服务团队,建立特色鲜明、机制创新、引领发展的专业化民办教育智库。
二、申报人条件
“民智计划”以扶持和培育中青年骨干人才为主,面向各领域、各行业长期从事或关注上海市民办教育事业的优秀个人:涵盖民办学校的举办者、教师、管理人员;公办学校或者其他行业、领域的科研与实务从业人员,如政策研究、法律实务、财税管理等领域;行政部门管理人员等。申报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
(二)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5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
(三)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四)从事专业领域工作5年以上,具有良好的研究能力及实务工作经验;
(五)具有创新思维,勇于开拓,能够把握行业发展需求,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进行项目攻关;
(六)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项目的开展实施。
三、项目要求
(一)立项原则
“民智计划”以应用型项目为主,符合“聚焦实务、引领实践”的立项原则,申报项目源于民办教育发展需求,聚焦民办教育事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前瞻性、引领性问题,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项目成果直接指导民办教育实践管理。
(二)选项要求
选项角度可为办学管理、教育教学、行政管理、财务管理、法律实务、政策评估等,但不限于以上方向。项目形式可以通过实务项目、实证研究、论坛活动等,鼓励申报人创新形式。
(三)结项要求
申报人应当根据要求,严格按申报书中所规定的内容、成果要求、进度开展工作,不得擅自降低预定目标、减少成果内容,及时提交过程性及结项材料。
项目中期及完成后,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基金会组织中期评审与结项验收。结项验收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其中,结果为“不通过”的,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基金会将追回已拨项目经费,取消申报人5年项目申报资格。
四、项目评审
共两轮专家评审,首轮筛选采用书面评审方式,对入围候选人采用答辩评审方式,申报人本人需进行陈述和答辩,不参加答辩者将视为自动弃权。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五、申报材料要求
“民智计划”将通过网上进行申报,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在上海市民办教育管理网(http://mbjy.edu.sh.gov.cn)上填报。请于2020年9月18日之前,将按规定签字、盖章后的项目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及时上传,逾期提交不予受理。
六、组织实施
(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指导监督项目执行,入选人才将纳入民办教育专业人才库,教育部将对入选项目予以关注支持。
(二)“民智计划”每年遴选扶持10人,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由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基金会依托项目拨付扶持经费,主要用于项目实施。每个项目的扶持资金为20万元,分2年拨付执行。
(三)委托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民智计划”的过程管理。
联系人:民办教育管理处 季秋瑜,联系电话:23117081
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服务中心 段文婕,联系电话:54061493
附件:上海市民办教育“民智计划”项目申报书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
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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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上海市民办教育“民智计划”项目申报书
(2020年版)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基金会
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制
填表说明
一、本表数据将全部录入计算机,请逐项认真如实填写,签章页及相关证明材料请提交扫描件。
二、各栏签章处必须由本人或相关管理部门签字、盖章,并扫描上传,否则一律作无效处理。
三、表中有代码的请直接填写代码,无代码的填写文字。
四、项目名称:应准确、简明反映项目内容,最多不超过50个汉字。
五、工作单位:按单位和部门公章填写全称。
六、通讯地址:必须填写详细,宜以第一时间能够收到的联系地址为准,包括路名、村名、弄号和门牌号,不能以单位名称代替通讯地址。
七、联系电话:可以填写多个联系电话,但必须填写手机号码。
八、申请经费:以万元为单位,填写阿拉伯数字,注意小数点位置。
一、申报人信息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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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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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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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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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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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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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专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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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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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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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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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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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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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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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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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经历 |
起止时间 |
学校名称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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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 |
起止时间 |
工作单位 |
所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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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项目信息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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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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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A.实务项目 B.实证研究 C.论坛活动 D.其他 |
专业领域 |
A.办学管理 B.教育教学 C.政策研究 D.行政管理 E.财务管理 F.法律实务 G.其他 |
预期成果 |
A.数据库 B.自媒体产品 C.应用软件 D.教学实验 E.论坛活动 F.工作室 G.政策文本 H.案例研究集 I.法律文库 J.专著 K.其他 |
三、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工作业绩
注:1.项目须附有立项、结项证书、成果采纳、刊物印发、专利等证明材料;2.所获奖项须附有证书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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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实施方案
注:1.选项依据、基本现状、成果价值;2.项目目标、主要内容、预期成果及形式、重点难点、创新之处;3.基本思路、执行计划、项目分工;4.前期基础、可行性分析、条件保障等。 |
五、实施内容及资金使用计划
六、项目申报人承诺及单位意见
申报人承诺:
我保证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如果获得项目资助,我将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切实保证工作时间,认真完成项目,按时报送有关材料。若填报失实和违反规定,本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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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部门意见:
财务管理部门(盖 章)
年 月 日 |
单位意见:
单位(盖 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