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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民办学校招生自主权,促进民办公办和谐发展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2-12-28 点击数:4183

——2012年全国民办学校招生政策研讨会在杭州召开

    以“民办学校招生政策创与实践”为主题,由中国民办教育研究院浙江分院、浙江大学民办教育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的“2012年全国民办学校招生政策研讨会”12月22日、23日在杭州隆重召开。本次会议旨在维护民办学校招生自主权,促进民办公办和谐发展。与会嘉宾和代表150余人,有省、市教育行政部门领导、民办教育理论研究者、民办学校董事长、校长和媒体工作者,来自浙江、江苏、安徽、上海、北京、山东等全国十一个省市。
 

吴华院长致开幕词
 
    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杨东平教授,北京大学教育学院副院长阎凤桥教授,中国民办教育研究院浙江分院院长、浙江大学民办教育研究中心主任吴华教授,中国民办教育研究院秘书长方建锋博士,永康市政府副市长戴翀等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就民办学校招生自主权与政府规制之间的关系、中外民办教育比较、学生的受教育选择权、教育发展与民生问题、政府制定招生政策的思考等内容做了主题演讲。
 

副院长李秉康主持会议开幕式
 
    近几年,随着民办学校办学品质的提升,许多民办学校逐渐成为当地优质教育和特色教育的代表性学校。由此引发了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对于生源尤其是优质生源的竞争矛盾,一些地方招生政策从稳定本地招生秩序、维护公办学校均衡发展的立场出发,直接或间接地限制了民办学校的招生自主权和学生对优质教育的选择权。在浙江、江苏、安徽、河南等省市均不同程度地发生过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民办学校与教育行政部门之间的矛盾冲突。
 

副院长田光成主持大会演讲和会议

 
    大会还通过“区域代表发言”、“与嘉宾对话”、“分组研讨”等形式,充分听取了民办学校董事长和校长们的心声,了解到他们在招生工作中面临的困境和政策性障碍。会议于12月23日上午结束,通过一天半的研讨与交流,嘉宾和代表们形成了四点共识:
1. 落实和扩大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尤其是民办学校招生自主权将是今后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和调整民办教育政策的一个重要方向。
2. 地方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应站在国家现行法律的框架内来调整和完善民办教育的相关政策,依法行政。
3. 地方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设计招生政策时,应以学生权利为出发点,充分保障学生的自主选择权。
4. 地方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理解和设计招生政策时,应充分考虑到社会发展和教育发展“自主选择”“多元发展”为趋势的大背景。
 

方建锋博士演讲
 

北京大学阎凤桥教授演讲
 

杨东平教授演讲
 
    本次会议还得到中国政协报、中国教育报、中国教师报、浙江教育报、新浪浙江教育频道、21世纪经济报道、民办教育新观察、浙江民办教育、浙江卫视钱江都市频道、浙江教育科技频道等媒体的高度关注,并将陆续给予报道。

对话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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