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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2020年义务教育入学公民同招 公办学校“兜底”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0-5-8 点击数:2039

     本网讯(新京报消息)57日,重庆市教委印发《关于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根据《实施意见》,2020年起,重庆实行全市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发布招生计划、同步信息登记、同步网上报名、同步审核报名材料、同步开展招生录取等。建立规范招生制度,破除跨区域掐尖招生、义务教育考试招生、义务教育招生录取与社会培训机构或各类竞赛考试证书挂钩等突出问题,根治民办学校招生乱象。

 

    《实施意见》规定,公办中小学继续坚持免试就近划片招生入学,各区县要合理规划招生计划,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对辖区内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核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小区配套学校业主子女、九年一贯制直升初中、小语种学生、举办者子女”等类别招生计划。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具体招生范围、对象等由所在辖区教育部门予以确定,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义务教育学籍系统将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注册学籍,严禁超计划招生。

 

    《实施意见》要求,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民办中小学于每年620日同步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民办学校按招生计划实施分类报名、分类录取。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区县教育部门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重庆市教委称,将统一开发电脑随机摇号录取软件,供各区县教育部门统一使用。民办学校电脑摇号和公办学校首次录取同时进行。电脑摇号名单公布后,经摇号录取的学生家长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确认后立即导入学籍系统。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回到公办学校录取体系,按相关规定由区县教育部门统筹安排,保证公办学校“兜底”,防止学生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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