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乌兰察布网消息)11日下午,浙江省教育厅发布正式的《浙江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之后,网上热传民办学校不得跨区招生的消息,在不少家长群引起了强烈反响。
记者在《减负方案》中第19条中看到,严禁跨区域争抢优质生源。禁止公办高中以集团化办学名义联手民办学校跨区域招生,或以转学等名义变相招生。坚决防止各区域间中小学校招生相互“挖墙脚”。
记者马上联系了浙江省教育厅,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民办招生细则尚未出炉,中小学民办学校不得跨区招生是误读。
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 版权所有 ©2012-2019 沪ICP备13044383号-1
地址:上海市凯旋路30号5号楼 邮箱:shmbjyxh@126.com
联系人:吉老师 15221330827 邮编:200042
投稿邮箱:13501745136@163.com mbeduxg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