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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玉波:在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总结视频会上的讲话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2-11-5 点击数:4890


教育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  杜玉波

(2012年10月17日)
 

  今天,我们召开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总结视频会,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创先争优活动总结交流会议精神,系统总结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深入交流典型经验,安排部署常态化、长效化工作,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组织保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10月15日,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国创先争优活动总结交流会议,传达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习近平同志关于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批示,总结了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做法、经验和丰硕成果,概括了创先争优活动为加强党的建设提供的重要启示。中央要求,要认真总结经验,巩固和扩大成果,在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上下功夫,努力推进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不断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
  刚才,北京市委教育工委、中南大学、云南省玉溪工业财贸学校、新疆昌吉州呼图壁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河北省邯郸市第二十六中学、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等6家单位的负责同志分别做了发言,交流了各自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做法、成效和经验,讲得都很好,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借鉴。下面,受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袁贵仁同志的委托,我讲三点意见。
  一、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取得显著成效
  从2010年4月起,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教育系统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主题,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两年多来,在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广大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广大师生、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为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注入了强大动力,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第一,以创先争优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在创先争优活动开展过程中,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结合教育规划纲要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广大党员以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群众投身教书育人各项工作,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科学发展,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一是全面部署学前教育。推动全国31个省(区、市)以县为单位编制实施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全国新建、改扩建幼儿园3万多所,新增在园规模260多万人,比2010年增长10%;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0.8%,提前实现国家“十二五”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85%的目标任务。二是全面完成“两基”国检。2011年完成对西藏、青海、甘肃、四川4个省区“两基”国检,标志着我国经过25年的不懈努力,全面实现“两基”目标,实现了让所有孩子有学上。三是深化职业教育产教结合、校企合作。与11个行业举办对话活动,推进行业指导制度化。推广集团化办学机制,成立行业性职教集团近500个。健全产教协作机制,推进专业设置、课程标准、教材开发、实训基地和教师培训等领域的教育教学改革。四是制定并实施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政策措施。学习宣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清华百年校庆大会重要讲话精神,出台《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召开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工作会议。发布《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探索建立协同创新机制,进一步破除高校与其他创新主体之间的体制壁垒。实施卓越工程师等各类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探索与有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模式。启动试点学院综合改革,进行招生制度、培养模式、管理方式、教师聘任等方面的整体改革探索。五是加快发展继续教育。整合继续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和成果,建立涵盖103所高校的学习资源开放项目联盟、50个高校示范基地、15个终身学习示范基地,成立开放大学,扎实推进社区教育示范区建设。六是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协调落实专项资金,支持中西部地区新建、改扩建特殊教育学校1001所。
  两年多来,各地各校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扎实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贵州省毕节学院通过创建“创业型领导团队”、“优秀教学团队”、“优秀科研团队”、“优秀服务团队”、“学生创新团队”,凝聚全校师生员工的智慧和力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上海交通大学紧紧围绕办好“人民满意、国家急需、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实施教学改革、科技攻关、管理创新“三大引领”行动,大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着力打造科研高地,切实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第二,以创先争优推进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在创先争优活动开展过程中,教育部机关司局、直属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积极参与到服务教育系统和谐稳定的各项工作中去。立足教育公平和质量提升,集中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维护校园和谐和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一是切实缩小校际差距,着力化解“择校热”。采取“一省一案”的形式,与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明确各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二是努力缩小城乡差距,着力解决农村教育薄弱的问题。扎实推进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启动实施第二期“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启动“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试点项目,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任教。三是加快缩小区域差距,着力提升中西部教育发展水平。扩大“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规模,2011年安排15万人,2012年安排17万人。启动实施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面向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680个县定向招生1万人左右,当地一本高校录取率增加约10%。研究制定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深入推进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工作,增强中西部高校发展能力。重视和支持民族教育事业,扎实推进教育援疆、援藏工作,全面提高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水平。四是加大扶持力度,切实保障困难群体受教育权利。目前,我国已建立起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完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每年资助近1.8亿名学生,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从2011年秋季起,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展开试点,按照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试点范围覆盖680个县,惠及约2600万名学生。努力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2011年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的约79.2%,积极推进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五是完善政策体系,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截至2012年9月1日统计,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78.1%,同比增长0.3个百分点,实现就业(含升学)人数531万人,同比增长18万人,各项重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各地各校也着力在创先争优过程中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福建省南平市教育系统把创先争优活动与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紧密结合起来,把活动落脚点放在推动教育民生工程上,建立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完整的助学体系,加大农村乡镇中心校、初中校建设和城区薄弱校改造。中山大学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进一步将就业指导课程作为必修课列入教学计划,开展了“就业咨询服务月”活动,实施“百千万学生就业互助计划”,设立困难学生求职基金和大学生创业基金,为大学生就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第三,以创先争优促进政风行风学风的转变。教育系统把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作为创先争优的重要抓手,以作风的转变促进工作水平的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在政风建设方面,教育部党组选派53名部机关干部深入新疆、贵州、甘肃、宁夏、青海等中西部地区基层教育单位开展为期1个月的蹲点调研,把蹲点单位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观测点和信息源,真正做到“带着问题下去、拿着答案回来”,达到了“了解教情民意、破解发展难题,促进学校改革发展、促进机关作风转变”的活动目标。在行风建设方面,制定《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直属高校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等反腐倡廉制度57项;直属高校制定3717项。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阳光治校为载体,严把招生录取、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学术诚信等“七个关口”,构建惩防体系。2011年,对直属机关和75所直属高校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民主测评结果显示,教职员工对高校领导班子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满意度达96.12%,对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廉政准则》的满意度达96.35%。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保持教育系统党员干部队伍纯洁。在学风建设方面,研究制定《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推动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各地各校在加强“三风”建设方面大胆尝试,勇于探索,积累了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辽宁省大连市教育局公开提出110项承诺,每位党员结合各自岗位实际确立2至3件承诺事项,督促党员认真践诺,服务群众。同济大学以“世博先锋行动”为主题,充分发挥学科和人才优势,服务世博,在科技支撑、志愿服务、医疗保障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兰州理工大学选拔17名优秀毕业生组成报告团,在一个月的时间里为低年级学生做了20多场报告会,不断推进学风建设,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北京市商业学校的师生们走上街头开展“学雷锋为民服务”活动,利用专业技术为社区百姓提供志愿服务。2011年12月首次借鉴社会第三方评价方式对教育系统行风进行全面评价,72.7%的受访者认为目前教育行风很好或比较好。
  第四,以创先争优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按照基层组织建设年要求,扎实推进分类定级工作,制定分类定级评分参考标准,坚持“因校制宜、分类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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